法规库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工作的补充通知

粤中小企函[2011]21号

颁布时间:2011-03-31 09:20:56.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1月13日,我局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企业参与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工作的通知》(粤中小企[2011]1号)。各地市中小企业对此反映热烈,积极报名参与,截止至3月份,全省已有100多家企业报名参加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工作,在与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等三家银行机构合作的基础上,我局决定增加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作为合作发行银行。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通知已报名企业,可以根据"自愿自主,双向选择"的原则,选择与上述四家银行机构中的一家合作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二、除了已经上报的企业名单外,若还有意与上述四家银行机构,特别是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合作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并且符合《关于组织企业参与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工作的通知》(粤中小企[2011]1号)要求条件的,请将企业名单于4月29日前上报我局(技术进步处)。

  三、请你们积极配合上述四家银行机构的地市分支机构开展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工作,指定专人与各地分支机构对接,协助做好银行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工作。

  附件:企业名单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联系人:赵伟清,电话:020-83135885,传真:020-83135851,Email:13728013800@139.com;何昭隆,电话:020-83135944,传真:020-83135851,Email :530041291@qq.com)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