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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江苏省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0号

颁布时间:2011-01-28 11:49:34.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大常委会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的决定》已由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2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1月2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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