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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河南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豫评协[2011]9号

颁布时间:2011-04-15 09:13:04.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33号,以下简称“检查通知”)和《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以下简称“检查办法”)及《中评协关于发布<2011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评协[2011]38号)的要求,河南省财政厅和省资产评估协会将联合开展以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为核心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通过检查,促进评估机构改进和提升内部管理、执业水平,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促进资产评估行业优质服务,提升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保证评估行业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为河南省范围内取得非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今年确定的抽查机构数为37家,为2010年底我省非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总数的20%.37家机构中,36家机构为例行性检查,另有1家机构为2010年度执业质量检查中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机构。具体名单如下:

  河南金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河南中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郑州瑞华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

  河南求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河南大公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河南兴源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瑞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河南华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河南新时代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河南港联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郑州华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河南中鹏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河南永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河南同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安阳华泰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新乡远大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河南中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天佑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河南巨中元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正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新乡融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河南金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开封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洛阳明鉴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洛阳天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洛阳尚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河南泰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洛阳敬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洛阳信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洛阳中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洛阳兴宁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栾川惠鑫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河南瑞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鹤壁中信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门峡市康华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渑池正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灵宝金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检查的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以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开展的评估业务及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主,可以根据被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抽查其他年度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检查内容主要是资产评估准则的执行情况、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评估费用收取情况、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合伙人或股东、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持续满足任职条件情况等,具体包括:

  (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准则的情况。以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涉及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检查次序是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评估报告。通过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及其工作底稿的抽查,重点关注《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等准则的执行情况,并兼顾其他业务准则和规范的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是:是否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全面履行评估业务所需的系统性工作步骤;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清晰、准确的陈述报告内容,没有误导性表述;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不实资产评估报告。

  (二)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情况。检查重点是:是否签署本人未参与项目的评估报告;是否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评估报告;是否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评估机构执业;是否采用恶意降低服务费等不正当的手段招揽业务。

  (三)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检查重点是: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档案管理制度。重点检查这些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尤其是对评估工作底稿和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情况。

  (四)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费用的收取情况。检查重点是:评估机构公示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出具票据情况;项目收费价格浮动幅度;采取招(投)标方式取得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时的投标报价;资产评估收费履约情况(项目取得方式、收费方式、计费依据或计费标准、业务约定书载明收费金额实际收费金额等)。

  (五)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的持续情况、合伙人或股东任职条件的持续情况、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任职条件的持续情况。检查重点是: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或股东、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是否持续符合《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的相关条款。

  四、检查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前准备工作。各检查对象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抓紧做好已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的立卷归档和发文登记工作。

  (二)检查人员的选派和培训工作。除财政部门、资产评估协会选派的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检查人员由河南省财政厅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厅检查办公室)选聘职业道德好、理论知识和执业经验丰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担任。2011年5月底前,财政厅检查办公室将对抽调的检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三)检查组的实地检查工作。2011年6月上旬开始,各检查对象的具体检查时间由财政厅检查办公室另行通知,本次检查的实地检查工作在7月中旬前结束。

  所有检查对象应当在5月31日前完成本通知要求的准备工作,并在检查时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1.给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

  2.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

  3.安排机构相关负责人和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他有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

  4.及时给检查组提供检查工作所需要的资料及本通知附表1-4的纸化版和电子版;

  5.检查组认为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

  由于财政部检查办公室本次检查安排的时间紧,加之我省被检查机构数量多、地域分布广,各被检查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各项检查,不得推诿、拖延。

  (四)检查总结和处理工作。2011年7月下旬至8月底前,完成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处理工作。2011年8月底前,将我省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财政部检查办公室。

  省检查办公室联系人:鲍国俊、张雪荣

  联系电话:0371-65739603

  电子邮箱:hnpxjgb@126.com

  附件:

  1. 评估机构基本信息表

  2. 评估机构人员基本情况表

  3.2010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清单

  4. 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清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附表1——4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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