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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缩小 放大+ 2011-03-08

沪安监管监一[2011]37号

颁布时间:2011-03-04 14:12:13.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

  2010年10月21日,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准确把握《实施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本市近年来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凸显了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尤其是“6.27”倒楼事故及“11.15”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了极大社会影响,暴露出本市部分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重生产轻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工程进度,教育培训不落实,规章制度不执行,事故隐患排查不治理。《实施意见》针对当前本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了各类事故的深刻教训,提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对策措施。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实施意见》的目的及意义,将宣贯《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认真组织,切实抓好《实施意见》宣传贯彻工作

  《实施意见》内容涵盖了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保障、产业升级、应急救援、安全监管、安全准入、指导协调、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意见》的宣贯工作。一是要学习好、领会好、把握好《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及核心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委会要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相关措施,把贯彻《实施意见》转化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自觉行动。二是要加大宣贯活动的力度,通过黑板报、宣传展板、动漫媒体制作等多种途径,拓展宣贯广度、延伸教育深度,迅速传达贯彻到所有从业人员,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和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三是注重宣贯活动效果,特别要认真吸取“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真正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真正将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将《实施意见》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动力,联系实际,对照检查,制定计划,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各单位要紧扣国务院23号文件及《实施意见》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安监总局36号令、市政府2011年1号文等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对所有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梳理和修订。继续深入开展“防患治违”专项整治,切实强化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确保危险作业现场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安全生产准入等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将安全生产的职责按照“一岗双责制”的要求,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班组和岗位,安全责任书内容应具体,有针对性和操作性。通过加大履职考核权重,严格奖惩制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要认真抓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本市各类事故所暴露的问题主要反映了各单位安全管理不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违规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的结果。因此,各单位要狠抓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注重培训考核质量,提升整体安全意识,做到四个100%.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100%持证上岗,安全干部100%持证上岗,从业人员100%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四是各单位要狠抓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督办工作。事故隐患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短板”,是影响企业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督办力度,严格落实《上海市行业(系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暂行办法》规定,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查找和举报身边事故隐患活动并给予奖励,要通过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和挂牌督办等形式,强化事故预防,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宣贯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平稳受控状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实施意见》的宣贯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一次督促检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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