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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专员办关于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报送综合财政监管相关资料的通知

财驻陕监[2011]116号

颁布时间:2011-04-13 17:03:42.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各中央驻陕基层预算单位:

  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做好对中央驻陕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监[2010]106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自2011年1月1日起,按照《中央驻陕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资料报送表》(详见附件)要求,按时向我办报送相关资料。

  电子版数据报送邮件:zyb-sx@163.com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南北甜水井街2号;

  收件人:财政部驻陕专员办综合财政监管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02;

  联系人:贾波 联系电话:87617339.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央驻陕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资料报送表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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