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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监管的通知

皖商建函[2011]65号

颁布时间:2011-04-29 14:45:04.000 发文单位:其他地方机构

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监管的通知》(商建函[2011]2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家电下乡监管年”的各项活动,特别是“家电下乡防治骗补突击检查月”的检查情况,认真开展销售网点的清理整顿工作。要依据文件中的清理整顿标准,对应予立即取消备案资格或暂停销售资格进行整改的销售网点,要坚决严肃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2011年是家电下乡工作监管年。各地要高度重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销售网点完善进销存台帐制度,确保家电下乡健康有序地运行。请各市于8月2日前将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总结和有关建议上报我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强文 孙夏

  电话:0551-3540176, 3540165

  Email:ahjdxx@163.com

  附: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监管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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