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2011]64号
颁布时间:2011-05-31 16:13:35.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注协所属各位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北京注协所属非执业会员年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年检时间
自2012年起,北京地区非执业会员年检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
《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非执业会员年检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考虑到这个年检时间对会员完成继续教育的学时难以确定归属年度,同时又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暂行办法》(会协[2010]93号)确定的培训时间不相一致。为此,北京注协将年检时间做出上述调整。
二、 关于年检方式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会员负担,北京注协开发了“非执业会员网上年检系统”。从2011年起,北京注协所属非执业会员即可通过该系统完成年检。有特殊情况不能通过网上年检的会员,可以到北京注协注册部进行现场年检。
三、 关于年检标识
改为网上年检后,北京注协所属非执业会员年检合格后只在系统中记录,不再在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印章或贴年检标识。会员个人及社会公众可在北京注协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