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高企协[2011]7号
颁布时间:2011-05-31 14:26:31.000 发文单位:其他地方机构
各市、县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扶持和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技术升级,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经企业申请、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协调小组组织专家咨询、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与备案,现决定认定江苏省2010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第三批补充高新技术企业共487家,发证日期为2010年12月13日和2010年12月16日,有效期为三年。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希望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大研究开发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江苏省2010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略)
2、江苏省2010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