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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房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

渝财监督[2011]27号

颁布时间:2011-06-02 15:08:59.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房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11]23号)的要求,我局决定派检查组自2011年6月2日开始,对你公司201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延伸检查2011年度或相关单位。请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有无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2、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3、填制或取得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是否符合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编制程序、签章要求、报送对象和报送期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4、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任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5、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6、对财政拨入或其他方式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7、公司会计核算是否违反《会计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行为。

  8、其他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财经政策的行为。

  二、检查组成员及联系方式

  检查组组长:张俊

  检查组成员:文华先 王萍 赖华真 陈泉君 汪蕊 闫莉欢

  联系电话:(023)67575502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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