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企中[2011]15号
颁布时间:2011-07-20 09:59:03.000 发文单位: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经信委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11]121号)文件精神,成都市经信委将进行“成都市微型企业2011年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工作。受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成都市微型企业2011年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机构申报工作。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机构及相关机构积极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是注册地在本市、依法成立的各专业电子商务服务机构及电子商务相关机构,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自愿申请:
(一)热心为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积极参加为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服务活动。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有与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和场地。
(三)拥有与业务经营范围和业务发展能力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备良好的信誉,服务质量优良,内部管理规范,在本业务服务领域受到好评或表彰的。
(五)连续经营二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运行机制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二、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微型企业2011年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机构申请表(附表);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复印件;
(三)服务机构从业资格、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四)服务机构获得的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五)客户反馈意见;
(六)其他能证明本机构服务能力和实力的材料。
(七)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均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7月22日17点前
四、申报地址及联系人
申报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文华路1号6楼
联系人:马海福
联系电话(传真)87789880、13982156373
电子邮箱: mhf@cdsme.gov.cn
附件:“成都市微型企业2011年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机构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