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升级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1-07-22 09:23:05.000 发文单位: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各出口企业:

  根据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税务总局组织对出口退税系统应用下载海关报关单数据的相关功能进行了修订,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申报系统中分别增加调整了电子口岸电子数据下载读入与处理、报关单18位编码电子数据应用、税务机关代码扩充等内容,并对部分功能进行了优化。请出口企业及时到软件下载目录下载相应升级软件(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9.0版、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1.0版、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申报系统V3.0版),对目前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升级调整。升级软件包有本次升级的文档资料和视频教材,升级前请仔细阅读和观看。

  对所属期为2011年8月以后的申报数据,都在新版申报系统录入申报,安装完成后,请将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设置为“2011.08.01”(配置方法: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业务方式下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设置项目),如果设置错误,将无法申报。

  升级前请作好旧版系统的备份工作。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2011年7月22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Nocy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