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行[2011]53号
颁布时间:2011-10-09 11:09:53.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湖北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增补2011-2012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的请示》(鄂财行发[2011]58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11-2012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财行[2010]1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厅报来的武汉市循礼门饭店、好苑新海天大酒店、君宜王朝大饭店、滨湖大厦、楚天粤海国际大酒店、五月花大酒店、湖滨花园大酒店、武汉东湖宾馆、珞珈山国际酒店等9家为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武汉市军悦假日酒店、茶港商务酒店、财经大学后勤集团接待服务中心、中天世纪大酒店、机关事务管理局招待所等5家为出差定点饭店。
二、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做好定点饭店的协议签订工作。
三、请及时组织做好上述饭店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的注册、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协议价格审核定点饭店登录的有关信息。
四、请加强对定点饭店的日常管理,确保定点饭店履行协议。对于违反协议规定的定点饭店,按照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财政部办公厅
二O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