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经信办[2011]202号
颁布时间:2011-10-11 11:59:40.000 发文单位:其他地方机构
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经信企业[2011]516号)(以下简称《516号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要求
严格按照《516号通知》要求办理。
二、申报资料
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的申报资料:
(一)申请报告;
(二)《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的附表);
(三)申报企业(单位)提交的资料(见附件要求);
(四)四川省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完成情况总结(只交总结,不再交附表)。
三、申报名额
(一)技术进步类项目(20个),每个区(市)县1个。
(二)农产品深加工类项目(16个)。
邛崃、蒲江各2个,都江堰、新都、郫县、青白江、温江、双流、龙泉驿、彭州、大邑、崇州、新津、金堂各1个。(市经信委将择优推荐10个项目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类项目。
(四)中小企业服务类项目(5个)。由市经信委在认定的服务机构中择优推荐。
四、注意事项
(一)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2012年成都市“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的通知》(成经信发[2011]33号)中择优推荐。
(二) 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类、中小企业农产品深加工类要求的项目申报企业(单位)2010-2011年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
五、申报要求
申报资料一式4份和电子资料,由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于2011年10月18日前上报市经信委企业处,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初审后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六、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企业处
联 系 人:刘阳 刘文 李勇
联系电话:61881604 61881606
电子邮箱:cdsme4@cdengdu.gov.cn
附件: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经信企业[2011]516号)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