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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旅游纪念品技改重点项目的通知

川经信轻纺[2011]536号

颁布时间:2011-10-13 10:32:58.000 发文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有关市(州)经信委:

  为支持旅游纪念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大力提升旅游纪念品质量档次和产业规模,我委将对旅游纪念品(不含特色食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现就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政策规定,开发具有较高工艺价值、纪念意义和科技含量,体现我省民族民俗风情、文化底蕴、旅游景区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技术改造项目;推动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化发展、技艺传承、新产品开发和人才培养的重点项目。凡在2012年竣工、在建或新开,并按照投资管理规定进行了核准或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均可申报。

  二、有关要求

  (一)由各市(州)经信委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进行申报。申报企业要按照重点技改项目申报要求,如实填报《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2012年旅游产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表》 ,并由各市(州)经信委审核汇总后上报我委。

  (二)请各市(州)经信委于2011年10月31日前将本地区的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计划表及申报企业填报的相关材料(一式3份)报送省经信委轻工纺织处,并提供电子文档。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途 宋加斌

  电 话: 028-86265842 86265840

  传 真: 028-86265103

  地 址: 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编:610015

  电子邮箱:qfc213@163.com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

     2、项目基本情况表

     3、2012年旅游产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表

  下载:附件1-3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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