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1-10-24 13:44:55.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商委
各有关企业:
接商务部外贸司和许可证局通知,根据欧盟颁布的2011年第955号法规,自2011年10月24日起取消对我国输欧盟所有纺织品类别专用原产地证的核查,即我国企业出口纺织品到欧盟成员国无需出具纺织品原产地证明。
自2011年10月24日起,市商务委贸发处停止签发和办理《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输欧盟手工制品证》、《输欧盟丝麻制品产地证》。
特此通知,请相关企业互相转告。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