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节能函[2011]1086号
颁布时间:2011-11-08 16:14:25.000 发文单位:其他地方机构
各市经信委(经委),有关重点耗能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推进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降耗增效。按照“十二五”我省节能工作总体要求和行业调整优化需要,我委已完成对《安徽省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试行)》部分内容的修订。现将《安徽省主要工业产品第五批能耗限额(2011年修订版)》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