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1-11-11 09:02:2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商委
各有关企业:
根据欧盟颁布的2011年第955号法规,自2011年10月24日起取消对我输欧盟所有纺织品类别原产地证的核查。10月24日我委根据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要求发布了“关于停止受理输欧盟纺织品原产地证的紧急通知”。现根据许可证局关于停止签发输欧盟纺织品员产地证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11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签发系统中输欧盟纺织品原产地证书的申领与签发将保留至2012年3月31日,届时系统将关闭输欧盟纺织品员产地证书的申请与审核。
输土耳其纺织品原产地证书的申领与签发不变。
二、上述期间,如纺织品出口经营者因业务需求,向发证机构申请签发输欧盟纺织品员产地证书的,请与市商务委贸发处联系,经同意后签发。
特此通知,请相关企业互相转告。
联系人:施晨
电话:52881306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