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1]90号
颁布时间:2011-11-18 10:50:09.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发挥大专院校教学优势,我会近年来为事务所选拔、输送了大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作为山西省经贸职业学院教学实习基地,2012年度,我们将继续安排应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注协拟筛选具有一定发展规模、社会反映良好的事务所,为应届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实习场所。
二、各事务所根据本所实际情况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实习生需求计划报省注协,以便与山西省经贸职业学院统一分配安排。
三、实习生具体实习事务所及实习名额确定后,省注协择时安排山西省经贸职业学院与相关事务所签订实习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实习时间:2011年12月-2012年6月中旬
请各事务所接本通知后,尽快提出需求计划,以传真或邮件的方式报省注协培训部。
传 真:0351-4032904
联系电话:0351-4083725
邮箱地址:sxpx@cicpa.org.cn
联 系 人:李冰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