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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查出问题处理决定的通报

鲁会协[2011]45号

颁布时间:2011-11-12 17:11:1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检查制度和2011年度行业检查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依照《关于开展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工作的通知》(鲁会协[2011]35号文件),我会自2011年9月14日至10月30日组织了年度行业实地检查,检查的重点是86家新批、中小规模以及受到投诉举报的会计师事务所。从检查的情况看,多数事务所能够认真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重视内部管理、加强质量控制,不断提高执业水平。但是也有部分事务所管理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内部管理不规范,执业质量差。为了强化行业自律,树立行业权威,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本着“帮助、教育、督促为主要目的,以必要的惩戒为补充”的行业自律原则,根据行业自律惩戒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7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行业惩戒,对北京正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所、烟台润立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东营唐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安丘万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青岛天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淄博天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泰安会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等7家事务所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的惩戒。并责令以上7家被行业惩戒的事务所,在3个月内整改,向协会提交整改报告,做好迎接复查的准备。惩戒结果将录入行业监管信息系统,作为事务所诚信档案信息。有关问题将移交省财政厅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理。被惩戒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北京正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所

  该所没有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没有按规定提供自查报告。

  1.达不到办所条件、注册会计师兼职挂名

  2010年该所注册会计师年检合格4人,包括:卢绪溪、吴希民、孙浩、石秀杰。其中:孙浩、石秀杰已于2011年6月转所到青岛。截止2011年9月1日,年检合格注册会计师为卢绪溪(已退休)、吴希民。同时我们注意到胡天存、孙学良于2011年9月20日由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关联事务所)转入该所,均是为了应付检查。

  北京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所2010年7月30日,工商变更为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3590号三庆世纪财富中心B座10层1024室,租用1间10几平方米的办公室,场所简陋(只有2张办公桌),不具备办公条件。

  现有4名注册会计师(另济南分所负责人吴长虹在北京)卢绪溪(已退休)、吴希民、胡天存、孙学良均不在本所支付工资,没有与本所签订劳动合同(现场未提供合同),没有在本所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人事档案没有在本所统一办理托管,没有发现执业痕迹。均为兼职挂名。

  2.执业质量

  该所没有制定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执业质量较差,没有风险导向审计程序,实质性审计程序基本未执行。多数报告没有会计政策调查表、审计计划、审计总结、业务约定书。三级复核人未签字复核。

  (1)京正和信鲁审字[2011]101号

  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方面。审计报告没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没有加盖事务所公章。底稿中没有报告附件(三)(2010年财政部门对资产清查、重要资产处置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四)(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

  实质性程序实施方面。现金(期末数292.88元)没有盘点、没有执行实质性测试审计程序;银行存款期末数28,467,008.51元,没有明细、没有对账单、没有调节表、没有函证记录,但程序表却注明已执行此审计程序。其他应收账款期末数1,781,104.35 元,没有明细、没有程序表、没有函证记录、没有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应付账款期末数18,698,415.71元,没有明细、没有程序表、没有函证记录,替代程序执行不到位。固定资产期末数162,149,966.21元,没有明细、没有进行盘点,但程序表却注明已执行此审计程序,替代程序执行不到位。行车证复印件效力不足,如车牌号为鲁A6A021的行车证注明检验合格至2006年7月有效,没有获取车牌号为鲁AB967E的权属证明。没有获取房产权属证明。本期固定资产增加141,416,923.22元、减少376,127.09元,减少的固定资产没有相关部门的批复。专项基金、固定基金仅有程序表、审定表。除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账、应付账款、固定资产、专项基金、固定基金外没有其他审定表。所获得的审计证据不能支持审计结论。

  (2)京正和信鲁审字[2011]105号

  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方面。审计报告没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没有加盖事务所公章。底稿中没有报告附件(三)(2010年财政部门对资产清查、重要资产处置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四)(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

  实质性程序实施方面。现金(期末数4,862.01元)没有盘点;银行存款期末数6,713,987.24元,没有明细、没有对账单、函证记录,但程序表却注明已执行此审计程序。审定表没有结论。其他应收账款期末数391,866.05 元、预付账款900000.00元,无审计程序表,没有明细表、函证记录,没有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固定资产期末数10,445,728.08元,没有进行盘点,但程序表却注明已执行此审计程序,替代程序执行不到位。行车证复印件效力不足,如车牌号为鲁A02281的行车证检验合格至2008年1月有效。没有获取房产权属证明。其他应付款期末数1092455.44元,无程序表,没有明细表、函证记录,没有函证记录,替代程序执行不到位。其他资产2326569.60元,无程序表,没有明细表、未执行任何审计程序。所获得的审计证据不能充分支持审计结论。

  (3)京正和信鲁审字[2011]102号

  实质性程序实施方面。现金(期末数42,647.60元)没有盘点、没有执行实质性测试审计程序。银行存款期末数10,241,049.64元,没有明细、没有调节表、没有函证记录,账号为1602023509014404877的工行账户对账单期末数为21,490,637.94,但程序表却注明已执行函证审计程序。应收款期末数318,810.00元、预付账款期末数6,585,171.59元、其他应收账款期末数24,262,646.33 元,没有明细、没有函证记录、没有执行替代审计程序、没有程序表。应付账款期末数237,221.20元、预收账款期末数148,400.00元(年初相同、没有账龄分析)、其他应付款期末数23,502,971.35元,没有明细、没有函证记录、没有程序表、没有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应付账款已执行部分替代程序)。应交税金期末数1,259,291.42元,没有进行税金测算,仅有审定表。对外投资期末数50,560,000.00,没有相关合同、出资明细记录和出资比例,仅有审定表。固定资产期末数118,827,649.32元,没有进行盘点、没有明细,但程序表却注明已执行此审计程序,替代程序执行不到位。行车证复印件效力不足,如车牌号为鲁A11988的行车证注明检验合格至2006年1月有效。共有12辆车,但仅取得6辆车的权属证明,其他车辆盘亏(原值427,600.00),没做账务处理。借入款项期末数750万元,仅有审定表。事业基金仅有审定表,固定基金仅有程序表、审定表。损益类项目没有审定表。所获得的审计证据不能支持审计结论。

  (4)京正和信鲁审字[2010]02001号

  实质性程序实施方面。现金(期末数15,704.93元)没有盘点、没有执行实质性测试审计程序;银行存款期末数45,737,477.73元,没有明细、没有调节表、没有函证记录、没有对账单、没有实质性测试程序,但程序表却注明已执行函证审计程序。应收款期末数318,810.00元、预付账款期末数6,585,171.59元、其他应收账款期末数21,150,914.33 元,没有明细、没有函证记录、没有执行替代审计程序、没有程序表。应付账款期末数237,221.20元、预收账款期末数148,400.00元(没有账龄分析)、其他应付款期末数24,254,308.05元,没有明细、没有函证记录、没有程序表、没有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应付账款已执行部分替代程序)。应交税金期末数1,122,197.84元,没有进行税金测算,仅有审定表。对外投资期末数50,560,000.00,没有相关合同、出资明细记录和出资比例,仅有审定表。固定资产期末数117,725,023.32元,没有进行盘点、没有明细,但程序表却注明已执行此审计程序,替代程序执行不到位。行车证复印件效力不足,如车牌号为鲁A11988的行车证注明检验合格至2006年1月有效。共有9辆车,但仅取得3辆车的权属证明,其他车辆盘亏(原值427,600.00),没做账务处理。借入款项期末数5312.20万元,仅有审定表。事业基金仅有审定表,固定基金仅有程序表、审定表。损益类项目没有审定表。所获得的审计证据不能支持审计结论。

  (5)京正和信鲁审字[2010]02002号:

  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方面。审计报告没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没有加盖事务所公章。底稿中没有报告附件(三)(2010年财政部门对资产清查、重要资产处置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四)(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

  实质性程序实施方面。现金(期末数2,192.13元)没有盘点;银行存款期末数2,215,827.64元,没有明细、没有对账单、函证记录,但程序表却注明已执行此审计程序。各科目审定表没有结论。其他应收账款期末数3,847,216.95 元、预付账款1,750,000.00元,无审计程序表,没有明细表、函证记录,没有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固定资产期末数8,096,353.36元,没有进行盘点,但程序表却注明已执行此审计程序,替代程序执行不到位。没有获取房产权属证明。其他应付款期末数1644785.47元,无程序表,没有明细表、函证记录,没有函证记录,替代程序执行不到位。其他资产2339367.32元,无程序表,没有明细表、未执行任何审计程序。没有风险导向、风险评估审计程序。所获得的审计证据不能充分支持审计结论。

  3.内部管理

  没有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经现场检查没有看到任何管理制度。

  二、烟台润立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达不到办所条件、注册会计师兼职挂名

  事务所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为周明亮,实际控制人为曲立强,曲立强为山东俊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海阳分公司负责人。

  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王风明、孙倩、徐洪晓、高国民在事务所无发放工资记录及缴纳养老保险记录,所有报告业务清单仅有周明亮及孙丽华签字,上述注册会计师无执业记录,注册会计师王风明、孙倩、徐洪晓、高国民为兼职挂名。

  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周明亮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机构为烟台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杨友信为注册税务师,执业机构为山东俊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杨友信为兼职挂名。

  2.执业质量

  该所未能严格依照审计准则规范执业,执业质量缺乏有效控制,多数业务报告未履行基本审计程序,没有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没有严格按照质量控制程序进行复核,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审计方面多数业务报告未执行基本审计程序,未获取基本审计证据,主要问题如下:

  (1)未执行三级复核制度,抽查的审计底稿均无三级复核记录。

  (2)未履行风险导向审计程序。

  (3)未编制程序表。

  (4)未执行抽查凭证程序

  (5)货币资金执行程序不到位,银行存款审计未实施函证程序及函证替代程序。

  (6)存货、固定资产均未实施盘点程序;

  (7)收入、费用类科目未执行截止测试程序;

  (8)现金流量表未实施任何审计程序及相应底稿支持;

  (9)业务约定书签订不规范:审计收费、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要素未约定;

  (10)审计报告后附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日期为2010年12月,日期不恰当。

  上述问题本次检查抽取的4份审计底稿烟(润立明审字[2011]036号、烟润立明审字[2011]031号、烟润立明审字[2011]014号、烟润立明审字[2011]008号)均存在。

  (11)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未实施摊销测试程序,烟润立明审字[2011]031号审计底稿存在此问题。

  (12)借款执行审计程序不到位,未进行函证或执行替代程序。烟润立明审字[2011]036号、烟润立明审字[2011]008号审计底稿存在此问题。

  验资业务。存在的问题主要为部分项目审验程序实施不到位,获取的审验证据不充分。具体普遍存在的问题为无验资审验程序表,无三级复核记录,无验资计划,无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表,银行询证函依据“独立审计准则”,未更新。另烟润立明验字[2011]015号验资底稿缺少办公场所证明材料;烟润立明验字[2011]048号验资底稿分期出资,章程、批准文件等前期验资时取得的资料未建立索引并引用;烟润立明验字[2011]036号验资底稿为增资验资,对验资前期出资情况未实施必要的审计。

  3.内部管理

  该所未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如业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职业道德和工作守则、审计规程和审计规范性文件、内部部门设置和职责规定行等重要制度均未建立。

  三、东营唐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该所未能严格依照审计准则规范执业,执业中缺乏有效控制,多数业务报告未履行基本审计程序,没有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执业质量差。

  1.审计报告方面

  (1)审计报告依据的审计准则与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审计准则不一致

  如:山东福德科技有限公司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与审计报告所依据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006)不符。

  (2)审计程序执行不充分

  函证、监盘、分析测试等程序在审计底稿中缺少执行记录,如:东科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对银行存款没有进行函证,也没有获取客户贷款卡信息查询记录;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没有执行函证程序,也没有实施替代程序;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没有执行盘点程序;现金及损益类科目没有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存货没有执行计价测试程序;存货、固定资产没有执行减值测试程序。没有执行固定资产折旧测试程序。

  (3)审计证据获取不足

  如未获取诸如被投资单位的投资证明、银行对账单、借款合同等重要资产的产权证明。

  (4)审计底稿与审后报表不符

  底稿中各科目经审验后没有形成审计结论。部分底稿没有编制人、复核人签字。审计基准日与工作底稿不符,如东营润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的基准日为2010.12.31,审计工作底稿注明的截止日期为2009.12.31.

  (5)没有执行必要的分析程序

  通过检查东营福斯特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底稿,发现该公司没有房屋等建筑物,底稿中也没有发现公司租赁房产及无偿使用他人房产的相关证据。该公司是否具有固定营业场所无法确认。

  (6)没有风险评估底稿

  2.验资报告方面

  (1)审验证据未按审计准则获取

  如东营市东泰管道保温有限公司银行询证函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未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006)取得回函,询证函依据的审计准则与验资报告不一致。验资报告的基准日及报告日均为2011.3.14,报告注明根据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但后附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日期均为2011.3.16,在没有获取充分审验证据的情况下出具了验资报告。

  (2)审验程序执行不充分

  如东营市东泰管道保温有限公司未获取增资前的被审验单位会计报表,未对前期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进行审验。

  (3)无风险评估底稿

  (4)未取得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5)投入资本明细表不符准则要求

  新增注册资本明细表和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由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签章,不符合审计准则。

  四、安丘万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该所未能严格依照审计准则规范执业,执业中缺乏有效控制,多数业务报告未履行基本审计程序,没有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执业质量差。在抽查的审计业务底稿中,均没有基本情况表、审计总结、审计计划,业务约定书不规范,没有会计报表附注或会计报表附注披露不充分等。实质性程序方面具体问题如下:

  1.安会审字[2011]第2-10号:

  被审计单位主要报表项目期末数:现金198,352.60元、银行存款0.00元、应收账款372,128.72元、存货463,145.50元、固定资产2,158,360.18元、无形资产1,568,913.55元、应付账款967,526.52元、实收资本235万元(本期没有变动)。

  该所在审计业务底稿中除明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外没有执行任何审计程序,所获得的审计证据不能支持审计结论。

  2.安会审字[2011]第3-7号:

  被审计单位主要报表项目期末数:现金800,607.12元、银行存款1,807,300.75元、存货490,072.46、固定资产203,246.92元、实收资本300.00万元(本期增资100万元)。

  该所在审计业务底稿中除现金盘点表、明细表、被审计单位的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外没有执行任何审计程序,所获得的审计证据不能支持审计结论。

  3.安会审字[2011]第2-5号:

  被审计单位主要报表项目期末数:现金44,424.80元、银行存款289,288.65元、应收票据34万元、应收账款10,233,567.56元、其他应收款9,354,753.53元、预付账款6,392,152.93元、存货4,666,384.74.70元、固定资产21,172,964.69元、无形资产2,143,821.17元、短期借款1400万元、应付账款2,604,403.30元、预收账款2,046,048.96元、其他应付款7,349,604.00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本期没有变动)。

  该所在审计业务底稿中除明细表、部分科目明细账、被审计单位的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外没有执行任何审计程序,所获得的审计证据不能支持审计结论。

  4.安会审字[2011]第3-5号:

  被审计单位主要报表项目期末数:现金39,846.99元、银行存款1,211,383.39元(报表货币资金数10,380,270.70)、应收账款30万元、存货12,122,342.90(其中开发成本12,121,607.90)、预收账款15,748,278.00元、固定资产572,910.00元、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该所在审计业务底稿中除现金盘点表、明细表、被审计单位的报表外没有执行任何审计程序,所获得的审计证据不能支持审计结论。

  5.安会审字[2011]第2-1号:

  被审计单位主要报表项目期末数:现金187,116.44元、银行存款786,552.71元、应收账款10,319,691.86元、其他应收款14,503,678.52元、存货13,998,782.70元、长期股权投资7,650,957.70元、固定资产29,428,792.82元、无形资产5,470,805.05元、短期借款1240万元、应付账款1,0614,816.83元、其他应付款42,165,875.40元、长期借款290万元、实收资本7,469,550.00元(本期没有变动)、未分配利润-15,282,253.74元。

  该所在审计业务底稿中除重分类调整记录、明细表、被审计单位的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外没有执行任何审计程序,所获得的审计证据不能支持审计结论。

  五、青岛天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该所压价收费,未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未能严格依照审计准则规范执业,执业质量缺乏有效控制,多数业务报告没有履行基本审计程序,没有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没有严格按照质量控制程序进行复核,三级复核流于形式。主要问题如下:

  1. 部分业务收费过低

  2010年共出具验资报告121份,验资业务收入3.86万元,平均每份业务收费319元,2011年1-6月共出具验资报告55份,验资业务收入0.48万元,平均每份业务收费87元。

  2.审计业务存在的问题

  (1)未执行三级复核制度。

  (2)未履行风险导向审计程序。

  (3)未编制审计程序表。

  (4)未执行凭证抽查程序。

  (5)现金盘点表流于形式,现金盘点表会计主管、出纳、监盘人员均未签字确认。

  (6)未对往来账户进行账龄分析,未执行函证程序及函证替代程序。

  (7)存货审计未执行盘点程序、未执行监盘或抽查盘点程序,未执行存货计价测试程序。

  (8)固定资产未执行监盘或抽查盘点程序。未获取资产的权属证明。

  (9)收入、费用类科目未执行截止测试程序。

  (10)现金流量表无审计程序及相应底稿支持。

  上述问题本次抽查的4份审计底稿(青天会外审字[2011]第034号、青天会外审字[2011]第063号、青天会外审字[2011]第004号、青天会内审字[2011]第005号)均存在。

  3.验资业务存在的问题

  多数验资业务报告存在的问题为缺少业务约定书或业务约定书签写不全、缺少承诺函(或声明书),缺少被审验单位提供并签章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报告签字不全,三级复核未签字,复核流于形式,增资验资未对前期出资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

  六、淄博天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审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审计报告后附的资产负债表的日期描述为:2010年度,日期不恰当。

  (2)风险导向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编制的“重要性标准初步估计表”中未最终确定被审计单位适用的重要性水平的具体金额,导致重要性估计流于形式)

  (3)三级复核只有签字未发现针对“复核要点”的复核记录。

  (4)银行存款审计未实施函证程序,函证替代程序执行不到位。

  (5)往来款项未实施函证,或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如淄天益审字[2011]第023号审计底稿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900,000.00元占资产总额2,276,703.78元的83.45%执行程序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无法确认该科目及报表的真实性及正确性。

  (6)收入、费用类科目执行截止测试程序不到位。

  (7)现金流量表未实施任何审计程序及相应底稿支持。

  上述问题在抽查3份年报审计业务底稿均存在。

  (8)淄天益审字[2011]第012号审计底稿存货未实施盘点程序,存货盘点检查情况表只列示名称和金额导致抽盘程序流于形式。

  (9)淄天益审字[2011]第082号审计底稿为年检审计,除列示资产负债表科目的期末余额及明细及利润表科目的发生额及明细外未实施任何审计程序。

  2.验资业务存在的问题主要为部分项目审验程序实施不到位,获取的审验证据不充分,具体如下:

  (1)淄天益验字[2011]第018号验资报告,无被审验单位提供并由股东签章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淄天益验字[2011]第019号验资报告,缺少被审验单位提供并签章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变更验资审验程序表、货币出资审验程序表编制、复核日期早于资金缴存日期;报告日期早于取证材料日期;增资验资,未对以前出资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

  (3)淄天益验字[2011]第031号验资报告,缺少被审验单位提供并签章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增资验资,未对以前出资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

  (4)淄天益验字[2011]第032号验资报告,缺少被审验单位提供并签章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与报告中描述日期不一致。

  七、泰安会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该所未能严格依照审计准则规范执业,内部控制薄弱,执业质量差,业务报告多数审计程序未实施或实施不到位,审计证据获取不够充分恰当,未按质量控制程序进行复核。该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审计业务。存在部分审计程序未实施或实施不到位、审计底稿不完善等问题。

  (1)未编制审计程序表。本次检查抽取的3份审计业务底稿(会明审计字[2011]第037号审计报告底稿、会明审计字[2011]第027号审计报告底稿、会明审检字[2011]第084号审计报告底稿)均存在此问题。

  (2)未履行风险导向审计程序或风险导向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其中3份底稿无审计计划、未确定重要性水平,1份底稿确定重要性水平为零不恰当,导致风险导向审计程序流于形式。

  (3)现金盘点流于形式。会明审计字[2011]第037号、会明审检字[2011]第084号、会明审计字[2011]第003号底稿均存在此问题,其中会明审计字[2011]第037号审计底稿库存现金余额异常(371.80万元),至盘点日清点现金305万元,长期巨额现金的存在,未关注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4)银行存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执行函证程序或获取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会明审计字[2011]第027号、会明审计字[2011]第003号存在此问题。

  (5)往来款项均未实施函证,本次检查抽取的4份审计业务底稿均存在此问题。

  (6)存货科目的审计底稿中监盘程序执行不到位。会明审计字[2011]第037号审计报告底稿、会明审计字[2011]第027号、会明审计字[2011]第003号审计报告底稿存在此问题。

  (7)固定资产科目的审计底稿中监盘程序执行不到位,折旧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重要资产的权属证明获取不充分。会明审计字[2011]第037号审计报告底稿、会明审计字[2011]第027号、会明审计字[2011]第003号审计报告底稿存在此问题。

  (8)短期借款执行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发现取得贷款合同、未发现执行函证和贷款卡查询程序的审计记录确认借款的存在性;未发现审计人员进行利息测算的审计记录。会明审计字[2011]第037号及会明审计字[2011]第003号审计底稿存在此问题。

  (9)收入、费用类科目未执行截止测试程序。本次检查抽取的4份审计业务底稿均存在此问题。

  2.验资业务。存在部分审验程序实施不到位等问题……

  (1)无被审验单位提供并由股东签章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无被审验单位对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底稿。本次检查抽取的4份验资业务底稿均存在此问题。

  (2)无验资程序执行情况表、无验资计划、未见三级复核程序。本次检查抽取的3份验资业务底稿均存在此问题:会明验内[2011]019号、会明验内[2011]035号、会明验内[2011]041号。

  (3)无被审验单位增资前的会计报表。本次检查抽取的2份验资业务底稿均存在此问题:会明验内[2011]035号、会明验内[2011]041号。

  以上被惩戒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及时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期满后,协会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经检查仍达不到要求的从严处理,需要行政处罚的,将移交行政机关处理。各会计师事务和广大从业人员要引以为戒,依法执业,恪守准则,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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