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价服函[2011]247号
颁布时间:2011-11-12 11:35:41.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干部网络培训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办理经营性服务项目收费许可的报告》(皖干网培字[2011]20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为保证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平台的开发和运行维护,同意你中心在组织开展干部在线学习时,向市、县参加培训人员的单位收取培训费,收费标准暂定为100元/人。年。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对国家级贫困县按照人50元/人。年的标准收取,省级贫困县按照每人60元/人。年的标准收取。皖北地区3市(包括24个市辖县、市)参照国家级贫困县标准收取。干部在线学习培训费不得向参加培训人员收取,相关参加培训单位亦不得将培训费用转嫁给培训人员。
本文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期限一年。请你单位按规定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并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醒目
位置张榜公布,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