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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研究确定企业上市五年规划的通知

皖金函[2011]895号

颁布时间:2011-11-23 10:41:21.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各市金融办(企业上市主管部门):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加强企业上市规划引领,进一步加快我省企业上市步伐,根据省政府负责同志意见,我办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安徽省企业上市“十二五”规划》。现就各市研究确定企业上市五年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全省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围绕“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引导各地扩大上市后备企业储备,集中政策资源扶持重点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做大做强做优上市企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区域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壮大。

  规划编制的原则:坚持服务皖江示范区、合芜蚌试验区及自主创新试点省、合肥省会经济圈和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发展等省重大发展战略;坚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要求,形成梯次培育、阶段推进的上市工作格局;突出重点企业,确保上市成功;与各地、各部门“十二五”规划紧密衔接,体现可操作性。

  二、依据省政府目标进行任务分解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力争全省上市公司超100家,累计融资规模超过1500亿元,上市后备企业储备达到500家”。根据这一目标,结合证券市场发展情况,我省“十二五”新增上市公司(A股)目标初步确定为54家(含省属企业3家)。按照今年9月份各市上报的“十二五”企业上市推进计划,我们初步确定了各市“十二五”新增上市公司目标任务(见附件1)。

  各市要结合实际,按照“新增上市企业、新增报会企业、新增辅导企业、新增上市后备资源企业”四个阶段,将省分解到市的规划目标,逐层分解落实到各年度(目标分解建议见附件2)。确定年度和阶段目标时,要结合当前企业上市培育进展情况,注意上市各阶段之间的衔接推进。

  三、根据确定目标任务落实具体企业

  各市要把本地区“十二五”期间分年度、分培育阶段上上市目标进一步落实到具体企业,从目前的上市后备资源库中,进一步审核遴选基本符合上市条件,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企业上市方案基本可行,并在“十二五”期间有望成功上市的企业纳入上市规划。着重从企业经营业绩和细分行业地位、企业改制及规范运作、科技含量和成长性,以及募投项目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项目供地等方面对拟入选规划的企业审核把关,好中选优。

  四、认真填报全省规划编制的基础材料

  各市金融办(企业上市主管部门)接本通知后,应尽快布置所辖县(市、区)开展拟纳入全省规划的企业遴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本地区上市工作五年计划,认真填报相关资料:

  1、《“十二五”企业上市计划表》(见附件2);

  2、纳入规划的新增上市企业、新增报会企业、新增辅导企业的汇总名单;

  3、前述三类企业按最近年度更新的《上市后备资源企业基本情况表》(该表为各市上报上市后备资源年报时所用表格)。

  五、上报要求

  各市金融办(上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研究确定企业上市五年规划编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各市五年规划确定后,应报市政府同意,于12月5日前反馈省政府金融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李 瑞

  电 话:0551-2690965,2690951(传真)

  邮 箱:jrbzbscc@163.com

  附件:1.各市“十二五”新增上市公司任务分解表

     2.“十二五”企业上市计划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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