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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11]40号

颁布时间:2011-11-25 09:28:57.000 发文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十一五”时期,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31%,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5.43%和12.95%,全面完成了“十一五”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推进成渝经济区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我省能源需求仍将呈刚性增长,污染减排压力持续增大,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增强,节能减排形势更加严峻。特别是我省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基础工作薄弱、体制机制不健全、能力建设滞后、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得到有效解决,将严重影响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各市(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硬任务,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硬举措,作为考核全省各级干部的硬指标,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节能减排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推动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切实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落实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着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全力抓好节能减排。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节能减排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细化落实工程措施,完善管理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推进机制,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的良好氛围。

  三、齐心协力、共同推动,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狠抓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承担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全省的节能降耗工作;环境保护厅负责全省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省统计局负责全省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配合,按职能承担节能减排的相关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要立即部署本地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具体工作举措,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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