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1-11-25 15:44:59.000 发文单位:其他地方机构
各市、县(市)商务局、电动车中标企业:
为进一步拓展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销售渠道,做好我省2011年度电动自行车下乡工作,依据国家《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要求,现就电动自行车中标企业销售网点核准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销售网点的核准备案
(一)销售网点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是电动自行车中标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2)必须具备及时开具正规发票的条件(不允许上游代开发票)并照章纳税;(3)必须具备直接销售信息审核录入系统条件;(4)必须能够代审代垫;(5)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的前列,具备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和专业人员。
(二)核准备案的程序。电动自行车中标企业需先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提交电动自行车下乡工作方案及销售、维修服务网点情况说明,再向所在地县级商务部门申请核准备案。
销售网点的核准备案工作,由市、县(区)商务、财政部门负责。(1)中标企业推荐的销售网点,持营业执照、中标企业的加盟协议、授权书或证明和销售网点的申请,以及作为中标企业销售网点的其他文本材料,到所在地县(市、区)商务部门登记,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局对其进行核准,并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报省辖市商务、财政部门。(2)各市商务、财政部门所辖县(市、区)核准的销售网点,统一对社会进行公告,同时报江苏省家电下乡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备案。
(三)时间进度要求。本次电动自行车中标企业销售网点的核查备案工作从11月28日开始。11月28日—30日为中标企业推荐的销售网点报送材料时间;12月1日—5日(不含双休日)为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材料审核、实地查验、结果公示和网上核准备案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二、开展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为了掌握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要领,保证销售信息能及时准确地录入,当地主管部门要会同中标企业,及时做好新增销售网点人员的培训工作。
培训目标:通过集中培训和演示,使销售人员能熟练操作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购买者的销售资料,准确及时地反映销售进度。
培训时间:销售网点核准备案结束后一周内开始。
培训形式:中标企业牵头组织安排,当地主管部门积极配合。
三、及时申领和发放系统密钥
(一)家电下乡工作采取网上办理、网上审批模式。商务部家电下乡网站网址: .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采用密钥安全认证方式进行登录,系统密钥成本费(含培训材料手册、培训光盘及服务费)280元/份。
(二)为规范密钥管理,由中标企业根据核准通过的销售网点数量,集中办理申购与领取手续。每个销售网点,配备一个密钥,由本店直接录入销售资料,同时禁止为其他网点代录销售资料,禁止几个门店共用一个密钥。
(三)中标企业领取密钥后,在销售人员培训结束时发至销售门店,不允许上游代理商以各种名言扣压下级密钥。为了加强对产品售后服务的跟踪,销售网点对本网点购买人的信息资料,必须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四)时间进度:销售网点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