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工[2011]68号
颁布时间:2011-12-02 09:23:08.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充分体现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注协)及北京注协工会对基层工会会员的关心,经北京注协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会”)研究决定,从当年已收取的会费中提取10%的资金,专门用于职工困难补助,在两节期间为生活困难职工送上组织的慰问与关怀。
一、补助对象
确有实际困难符合补助范围的基层工会会员。
二、补助方法
根据职工的实际困难,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由基层工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北京注协工会办公室,根据其困难程度,经“两委会”讨论补助金额,决定给予补助。
三、补助范围及标准
凡北京注协工会基层工会会员有下列困难之一,给本人及家庭生活带来重大影响者,均可申请北京注协工会的相应补助。
1、会员本人患有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附相关证明、凭证),根据病情和经济负担情况,可一次性补助3000元。
2、会员本人患其他疾病住院治疗(附相关证明、凭证),根据病情,可一次性补助2000元。
3、会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患恶性肿瘤(附相关证明、凭证),视会员本人经济负担情况,可一次性补助1000元。
4、会员本人及家庭遇有特殊困难(附相关证明、凭证),视情况可一次性补助500-1000元。
四、困难补助金的申报程序
(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二) 基层工会组织核实;
(三)报北京注协工会审核,召开“两委会”讨论,核定补助等级,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请申请困难补助的会员单位于2011年12月25日前报送困难补助申请表至北京注协工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