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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在日照市区域执业实行业务报告防伪备案制度的通知

鲁会协[2011]53号

颁布时间:2011-12-13 09:19:39.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打击社会假冒行为,维护注册会计师业务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业务报告实行防伪备案制度。鉴于日照市注册会计师区域自律工作基础较好,决定率先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实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报告防伪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月1日开始,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外地、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凡是在日照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东港区、开发区、五莲县、莒县、岚山区等)执业并出具注册会计师业务报告,须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业务备案和粘贴防伪标识。具体要求:1.业务报告须按照要求的统一格式(书面)出具;2.每份业务报告均要取得协会要求的统一编码,同时正常编制报告文号;3.在报告封面粘贴省注协监制的防伪标签。

  凡是在日照市区域内执业但没有备案防伪的业务报告,协会不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有关后果由出具报告者承担。

  防伪备案仅从形式上证明报告的合法性,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依法出具该业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承担。

  二、该防伪备案制度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由省注协授权日照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委员会具体实施,并制定相应实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报省注协备案。有关防伪和备案办法作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制度规范的一部分,作为协会依法进行行业自律监管和行业惩戒的依据。

  三、日照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委员会具体负责业务报告统一格式(书面)、发放统一编码、粘贴防伪标识,只对报告书面形式和出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真实性进行审核,不对业务报告质量进行审核。

  四、日照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委员会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办理业务备案和防伪事项。具体联系方式:

  地点:日照市北京路218号王府花园方大会计师事务所三楼

  电话:0633-8198016

  五、业务报告相关使用者可在日照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委员会网站上,根据业务统一编码查询报告真伪。其网络申报、查询网址为:www.rizhaocpa.com。

  六、未加入日照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委员会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在日照市区域内执业,除了应遵守防伪和备案制度外,不得低于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自觉接受区域自律委员会的监督。对于备案中低于收费标准、不提供真实信息、防伪标签管理混乱、出卖出借防伪标签的,区域自律委员会应拒绝提供防伪标签并向省注协反映。

  七、对于在日照市区域内执业没有进行备案、不认真备案和低于收费标准收费的会计师事务所,省注协将重点查处。

  八、日照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委员会应定期向协会报送业务报告备案明细。

  九、其他市地各会计师事务所要继续学习贯彻省注协《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区域自律工作的通知》(鲁会协[2011]19号),积极行动起来,尽快成立区域自律组织,在统一收费标准、实行防伪备案等方面先行开展工作,有效制止压价竞争等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在学习贯彻本通知内容时,有何建议和意见,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不遵守本通知要求需投诉举报的,请及时与省注协监管部联系。联系电话:0531-82919699,13805318827.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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