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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成都市新引进市内资金工业项目准入审查登记表》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1-11-15 16:14:55.000 发文单位:其他地方机构

各工业集中发展区(点)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市内资金投资工业项目信息备案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成都市市内资金工业项目准入审查登记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所有在我市注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的下列项目:

  (一)需要新增土地的技改、扩建项目(包括异地技改);

  (二)跨区域及跨产业的新上工业投资项目(市内资金占总投资的50%及以上);

  (三)本市企业投资项目以及市内企业与市外资金合资合作新上工业项目;

  (四)工业园区外(含工业园区内)调迁进入工业园区内(含成都市与周边合作园区)的项目。

  二、填报要求

  凡上述范围内的项目,由各区(市)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点)管委会按照统一格式填写至附件表格(一式二份),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报市经信委工业园区处。

  三、工作要求

  (一)每月第一周市经委会同市投促委、市环保局组织评审;

  (二)通过评审后的项目方可签约,未备案或未经通过评审的项目,不能签约,不予供地,不予环评、不能提供能源保障,不纳入考核,不享受市级相关扶持政策;

  (三)各区(市)县应将评审通过后的投资内容、投资强度、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亩均税收等要件作为正式协议约束条件。

  联系人:熊丹一 周婉兰

  联系电话:61881618

  附件:《成都市新引进市内资金工业项目准入审查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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