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11]541号
颁布时间:2011-12-19 14:36:26.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各区、县科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实施2011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1]514号)(以下简称“514号文”)的要求,上海市科委将组织开展2011年度科技统计年报的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514号文”的精神和《2011年综合科技统计年报实施方案》的要求,上海市科委将对照实行由发展计划处统一归口管理,各相关处室与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制度。具体调查内容如下:
一、综合统计年报。
1.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2.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统计调查;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调查与跟踪调查。
二、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1.科技咨询业统计;
2.科普工作统计调查;
3.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调查、海峡两岸科技交流情况统计调查;
4.科技成果登记与成果统计;
5.技术市场统计调查;
6.民营科技企业统计调查;
7.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调查;
8.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调查;
9.国家级火炬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调查与跟踪调查;
10.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
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统一部署,并按照2011年度综合科技统计年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2011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