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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1]36号

颁布时间:2011-12-16 09:56:44.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财政厅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各单位:

  2011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经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后,执行情况良好,推动了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2012年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安排和改革思路,报经省政府同意,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继续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11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30号)执行。请各地按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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