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2-01-04 00:00:00.000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注协的工作部署,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的决算上报汇总及缴纳会费工作将于2012年2月6日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上缴会费相关事宜
(一) 2011年度的财务决算上报工作采取网上发送及纸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纸表必须由网上报表导出且与网上数据一致,并在每页上加盖公章,专人送达或邮寄。网上报送和纸表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4日。
(二) 2011年度团体会费交纳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及《黑龙江省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即团体会费按事务所全部业务收入的1%收取,个人会费为每人每年1000元。同时收取年检费每人100元。
上缴会费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4日。
二、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 事务所登录“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网址为.事务所用户登陆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是“111111”,首次成功登陆系统后可自行修改密码。如有需要,也可联系所在地的省级协会协助修改密码。用户登陆后,通过单击页面右上角的“帮助”按钮,可以再线阅读或下载用户手册,指导完成系统操作。
(二) 事务所必须上报的报表包括:事务所会计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2011年修订)、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及事务所会计报表说明。(职业风险金按总收入额的10%计提)。我省只需填报“事务所年报”即可,“事务所半年报”“事务所季报”可不必填报。
计报表说明要以word文件形式保存,并以附件方式上传。
(三) 由于截止2008年6月30日,所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已经分立,2011年度“业务收入表”不应再包括评估收入。
(四) 从“财务报表子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纸质报表,同时打印出“2011年度财务决算封皮”,每页加盖公章并用订书钉钉好(不要用任何硬质封皮和装订条),一并报送至省注协;省内事务所各分支机构一律自行报送决算,不要交由总所汇总。
(五) 在报送纸质报表时,要同时提交一份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名单(人数要与“基本情况表”相符),以便与所交的个人会费核对。
(六) 各事务所要在缴纳会费前完整上报网络和纸质的财务决算,如超过规定日期,网络将无法接收决算报表,团体会费也无法计算。
(七) 事务所团体会费按全部业务收入(不能作任何扣除)1%计算,计算个人会费时要事先与注册部核对以确定进行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减少对账错误,原则上不受理会费调增调减。
(八) 会费上缴方式可以采取现金、支票和电汇形式(电汇的会费不要分笔汇出,凭证上要分别注明会费的明细项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户名: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中行南岗支行邮政街分理处760
账号:171456672750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省注协财务部
电话:0451-53621401
联系人:秦宇
注:为配合现金和支票入账及时,请各所配合按时间缴纳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如有系统使用方面的问题,可咨询软件公司,久其公司技术人员:
联系人:门泳志、江大川
联系电话:(010)88250338、88250390
附件:返还2009年团体会费(上缴团体会费的百分之十),请各事务所上缴会费时自行扣除应返金额
二O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