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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在城管执法系统使用数字集群电台的通知

沪城管执[2011]62号

颁布时间:2011-12-28 15:09:56.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各区县城管执法大队、市城管执法总队、市水管处:

  为增强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快速反应能力,提高联合执法效率,市局决定在各区县城管执法大队、市城管执法总队、市水管处统一配备摩托罗拉800兆数字集群对讲机,现将配置及使用要求通知如下:

  一、配置数量

  各单位统一配备固定台一部,手持台两部。

  二、资产归属

  设备归属各使用单位,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移交手续另行办理)。

  三、使用经费

  设备采购费用由市局承担;设备使用和维修费由各使用单位自行承担。(开户费150元/台、月租费160元/台)。

  四、使用要求

  固定台必须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手持台在重大活动期间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新配置摩托罗拉800兆集群对讲系统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并恢复早晚点名制度,请各单位积极配合。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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