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会协[2012]3号
颁布时间:2012-01-10 09:40:18.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贯彻新审计准则的实施,提升年报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企事业单位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报审计工作总体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和精心实施2011年度企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工作,把做好2011年度企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工作作为推进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保证高质量地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在2011年度企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要以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为指导,以风险防范为主线,以健全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为保障,恪守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优化审计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做到审计程序到位、审计证据有力、审计结论恰当、审计意见合理、审计轨迹清晰、审计底稿完整。
二、强化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会计师事务所要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内容与要求,尽快建立健全适合自身规模和业务特点、严格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应当涵盖业务承接、委派、执行的各个环节与流程。要充分重视风险前端控制措施,使质量控制环节前移,尽早化解年报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审慎防范可能出现的系统风险,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1、强化事前控制:在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环节,切实做好项目风险初步评估工作,避免流于形式,既要考虑到客户的诚信和声誉,也要考虑自身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人力资源状况,避免超越自身能力承接业务;
2、强化事中控制:重视审计计划的作用,充分体现风险导向理念,避免风险评估流于形式;全面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注意与治理层或管理层进行有效沟通以获取适当信息;要始终以职业怀疑态度,有效识别和恰当评估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充分考虑由于舞弊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高度重视业务质量复核控制环节,尤其对制度相对较弱的中小事务所。
3、强化事后控制:事务所要制定体现事务所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业务监控制度,业务监控的范围不能仅局限于业务项目层面,应当更多地关注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存在重大缺陷以及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遵循情况。
三、严格遵循执业准则
1、充分重视审计准则出现的新变化、新要求。新审计准则对原16项准则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修订,并制订了一项新准则,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修改内容涵盖审计基本要求和责任、风险评估和应对、审计证据、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审计结论和报告等多个方面,主要涉及的准则包括:《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函证》、《审计会计估计》、《关联方》、《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等。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重视新准则的变化,及时转变思路,相应调整审计计划,修改不适用的工作底稿,修订审计报告格式,使年报审计工作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2、全面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并切实应用到审计实务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充分把握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风险领域,并与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的实施有机结合起来,将审计资源投入到高风险领域,防止风险评估程序形式化和简单罗列公司资料。
3、在设计和实施实质性程序时,应当充分考虑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和控制测试的结果,合理确定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确保函证、存货监盘、固定资产检查、截止测试等常规审计程序落实到位。无论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结果如何,无论选择何种审计方案,注册会计师都应当针对所有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实施应有的实质性程序。
4、严格遵循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强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确保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具备履行职责需要的技术资格,保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客观性和权威性,详细记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情况,保证在出具报告前所有重大事项和意见分歧已得到满意的解决。避免报告质量逐级复核制度流于形式。
5、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审计工作底稿,重视审计工作底稿的逻辑性和完备性,审慎检查工作底稿对审计结论的支撑力度,规范并及时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
6、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修订和完善事务所相关政策和程序,强化独立性监控,坚决抵制索取回扣、压价竞争等不正当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职业形象。
四、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根据近年来企事业单位年报的变化特点和历年执业质量检查中常见的问题,以及今年新审计准则出现的变化,各事务所在年报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风险评估程序。风险评估程序的执行是行业审计业务的薄弱环节,新审计准则更加强调了风险评估程序的指导作用,要求注册会计师重视该程序的实施,并在此基础上针对重大风险领域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合理分配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
2、初次承接业务期初余额。注册会计师应对期初余额执行必要程序。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必要的了解,查阅前期注册会计师工作底稿,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以确定期初余额中不含有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同时,事务所在承接年报审计业务前应查询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防伪标识管理系统,防止同一会计主体在同一会计期间出具多个不同结论的审计报告。
3、收入的确认与计量。注册会计师应关注被审计单位的收入确认政策,尤其应高度重视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粉饰业绩将未交房屋提前确认收入的风险,关注新业务或新产品收入的合理性。充分重视分析程序在收入审计中的运用。
4、关注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重点关注其重大损益事项、持续经营、或有负债等问题,尽可能降低审计风险。
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要考虑关联方交易是否有合理的商业理由,交易价格是否公允;要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可能导致的潜在重大错报风险始终保持合理怀疑,关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在报表附注中的披露是否充分。
6、以银行贷款、建筑企业资质评级为目的的审计项目。这两类业务均存在较高审计风险,尤其在资产总额、资产结构、重大损益项目等方面可能存在虚构业绩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对此应高度重视。在承接或保持业务环节应了解客户的诚信情况,将高风险业务挡在事务所之外。
7、会计报表附注:应重视对报表附注的审计,对附注中会计政策,报表项目注释、或有事项、关联交易、日后事项等内容应认真检查核对,避免出现重大错误和疏漏。
8、关注大额银行存款未达帐项的合规性。对银行存款项目的审计,不仅应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还应关注大额未达帐项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属于会计差错,是否应进行调整。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应评估该事项对报表整体的影响。
9、函证。注册会计师应重视对函证过程的控制,由审计人员直接选定函证项目、发出和回收,而不是委托被审计单位人员执行。往来项目函证对象为个人的,应考虑函证的可靠性,考虑采用其他替代审计程序相互印证。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取得积极式函证是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注册会计师所需要的审计证据。对银行存(借)款、应收帐款不实施函证程序的,应该在工作底稿中说明原因。
10、特定项目的审计。对企业的持续经营、或有事项、日后事项等事项应进行必要的关注、执行必要的程序并形成相应审计记录。
11、注意审计程序的多样性。审计程序的实施应结合审计目标和具体的项目认定。应重视分析程序的使用,某些项目如利息费用、营业税金、折旧等项目,分析程序可能比细节测试更为有效。
12、电子档案管理。由于计算机审计技术和审计软件的普及,对档案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事务所应充分重视工作底稿的重要性,将电子底稿及时打印并与纸质底稿汇总整理,并作好电子档案的备份工作,确保审计工作底稿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由于保管不善而造成底稿遗失。
五、贯彻执行新收费标准
我市会计师事务所新收费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市财政局《关于严格执行、促进会计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渝财会[2011]74号)及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收费管理的通知》(渝会协[2011]109号)对今年审计项目收费标准执行进行了明确规定。各事务所应当自觉遵守新收费标准,抵制低价恶性竞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同时提高服务质量,使事务所间的竞争从比价格转变为比服务意识、比审计质量,从而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六、做好年报审计业务信息报备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在出具业务报告的同时将防伪标识使用情况录入协会“防伪标识登记查询系统”备案。防伪标识报备应克服录入不及时、主要财务指标填列不准确、收费金额及发票号码漏填、金额单位错误等问题,确保报备的真实准确完整。我会将对报备中存在问题较多的事务所在执业质量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