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会协工[2012]1号
颁布时间:2012-01-17 11:47:28.000 发文单位: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行业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是行业工会组织存在和活动的物质基础,依法缴纳工会经费是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义务。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关于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工会联合会工会经费收缴有关问题的批复》(云工财字[2011]5号)和《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缴2011年度工会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范围
已成立工会组织且工会会籍关系在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工会联合会(以下简称行业工会)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缴纳工会经费,包括行业工会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会和工会会籍关系已转入行业工会的各会计师事务所工会。
二、收缴标准
以各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1月11日至18日上报的工会经费缴纳单位信息采集表中填列的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已在所属地税征收机关缴纳的部分,可从全年应缴总数中扣除相应月份的应缴数,但需提供有效的缴纳证明。
三、收缴时间和缴纳要求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于2012年3月15日前,将2011年度应缴工会经费缴至指定账户(与缴纳会费的账户不同)。工会经费不收取现金,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与行业工会核对应缴数额后,昆明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自行进账缴款,地州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工会经费收妥后,协会财务部将凭进账单或汇款单开具工会经费专用发票。
四、收款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工会联合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城北支行
账 号:53001905036051006083
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将工会经费缴至此账户,因缴入其他账户导致重复缴费或其他差错的,责任自负。
行业工会联系人:杨峰,联系电话:0871-3187469.
附件(略):关于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工会联合会工会经费收缴有关问题的批复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