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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冀政办[2011]2号

颁布时间:2012-01-27 10:55:11.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着力打造“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在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增加体育市场供给,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体育产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管理,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城镇居民体育消费明显提高,初步建成与大众体育消费相适应,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结构合理,规范发展的体育市场体系。“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基本走向成熟,体育产业基础和配套设施完备,能够满足京津冀群众健身休闲的需求。

  到2020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产业园区,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产品品牌;体育市场规范有序,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初步形成;体育社会组织体系管理规范、充满生机活力;体育服务贸易较快发展,全省体育产业从业人数比例明显提高,体育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明显提高;构建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互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发展体育健身市场。努力打造“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积极培育体育健身市场,培养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引导大众体育消费。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大力发展健身休闲类体育项目,重点发展张家口和承德市滑雪、南戴河和黄金海岸体育休闲服务业聚集区、唐山南湖生态城户外运动产业基地;推进省会体育中心、保定体育产业园区、永清大型室内滑雪场的规划建设;规范发展秦皇岛、廊坊、涿州高尔夫项目。强化与京津体育产业的合作,发展一批优势竞技项目体育俱乐部,鼓励开办各类健身休闲俱乐部,发展群众喜爱的健身项目。环京津周边县(市、区)要加快建设一批集运动休闲旅游、体育培训、健身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体育休闲健身活动场所,开发和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大力推广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

  (二)努力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市场。建立体育赛事合作开发平台,完善政府扶持、协会监管、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体育赛事开发模式。鼓励企业举办商业性体育比赛,积极引进国际知名的体育赛事,努力打造有影响、有特色的赛事品牌。积极申办国际国内赛事,组织大型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重点做好中国崇礼国际滑雪节、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中国邯郸国际太极拳运动大会、保定易县国际登山节、中国保定空竹艺术节、全国田径锦标赛、北戴河“运动之春”五一轮滑节、体育彩票北戴河铁人三项大赛、承德围场珍珠球等体育赛事活动。各地要依托当地资源,发展特色体育产业项目,每个设区市至少要培育1至2项赛事品牌,形成各展所长、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格局。

  (三)积极培育体育中介市场。鼓励发展体育中介组织,规范体育经纪人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培养高素质的体育经纪人队伍。大力开展中介服务,充分发挥体育经纪人在体育技术、信息咨询、体育保险、赛事推广、体育交流、人才流动、体育市场拓展等方面的作用。

  (四)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鼓励和引导体育用品企业开展技术、产品和营销手段创新,打造著名体育用品生产基地。加强体育用品质量监管和产品认证工作,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推动沧州、保定、廊坊等体育用品生产和批发销售基地提档升级,加快产业向园区聚集。发展体育用品会展业,努力创办具有一定影响的体育用品博览会,做大做强廊坊碧海国际渔具展和廊坊国际名鸽展览交易会。

  (五)大力促进体育服务贸易。以体育劳务、赛事组织、场馆建设、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为重点,逐步培育和扩大体育服务规模。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提升体育服务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鼓励各类运动项目,特别是我省的优势项目和民族特色项目走出去,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专业性强的体育服务贸易企业,树立我省体育服务贸易品牌。

  (六)协调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的互动发展。发挥体育产业的综合效应,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电子信息等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体育旅游、体育出版、体育媒介、体育广告、体育会展、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的发展。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推动与京津地区体育产业规划的衔接,建立体育产业信息咨询共享平台和体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资质互认制度,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构建京津冀体育产业一体化格局。

  (七)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与开发。坚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规范实用、方便群众的原则,把公共体育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是在新建、改建城市居住区时,要充分考虑群众健身的需要,留出体育活动场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场馆的综合效益,向群众开放,吸引群众进馆健身消费,提高场馆利用率,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

  三、主要政策和措施

  (一)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体育产品、服务、项目和企业给予扶持,培育具有影响力的体育品牌。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各级政府可利用税收、贴息、补贴、奖励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引导、推进体育产业发展。进一步培育体育彩票市场,完善体育彩票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发行销售监管机制,加强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拓宽体育产业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以及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积极鼓励民间和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兴建体育设施。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新产品,开拓新业务。

  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体育类基金会,鼓励境内外组织与个人向基金会提供捐赠和资助。

  (二)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体育类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发生的体育竞赛表演等冠名赞助费用,凡符合广告费支出条件的,除国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国家正式公布的体育项目经营活动,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现行税收政策明确按照娱乐业征收营业税的体育项目,高尔夫按10%,台球、保龄球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

  鼓励社会捐赠体育事业。对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向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捐赠,企业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对体育公益事业的捐赠,不超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境外捐赠的实物,涉及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减免税。对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包括新建场所)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体育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根据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体育企业如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三)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各级政府要合理规划和布局公共体育设施,切实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优先安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体育产业项目用地,符合省重点建设项目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标志性体育工程,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公共体育场馆及其配套设施的监管,防止闲置浪费或挪作他用。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对露天体育场,要创造条件免费开放;已经免费开放的,不得改为收费经营。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应当向社会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

  多渠道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加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农村基础体育设施建设。大幅度增加群众性体育场所的数量,改善体育设施和服务的供给结构、质量和效率,满足群众性体育运动和健身需求。

  各级政府对用于群众健身体育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要给予经费补助。对体育学校教学、学生生活用水、用气、用电按居民生活收费标准执行;对公共体育场馆(含游泳馆)用水按非居民生活收费标准执行;其他用于群众健身的体育场所根据其向群众开放的程度,在用水、用气、用电、用热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四)支持和规范职业体育发展。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从项目特点出发,鼓励引导、规范发展足球等职业体育赛事,利用体育项目资源优势,与企业联办运动队或职业队。吸引社会资金,参加和举办职业联赛。完善职业体育的政策、制度和管理体系,严格职业体育俱乐部准入和运行监管,扶持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促进规范健康发展,不断提高职业体育水平。

  (五)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保护。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强化知识产权对各类体育企业的导向作用,充分挖掘和发挥我省世界冠军的名人效应,大力开发无形资产,培育创造全国乃至世界驰名体育品牌。鼓励企业树立科技立企理念,强化自主创新意识,重视创意研发设计,提升产品的技术水平和文化品味,加大自主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加强体育产品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增加体育产品商标内涵,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体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六)加快体育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管理职能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

  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对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确定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程,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进一步发挥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作用,切实提高体育产品质量检验、鉴定水平,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七)加快体育产业管理人才培养。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体育教育培训,多渠道培养懂经济、懂体育、善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省内高等院校要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培养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为我省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提供持续的人力支撑。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大力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体育产业的发展,抓住当前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利机遇,把体育产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的区域布局,根据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培育体育产业基地,逐步形成体育产业发展的聚集区、示范区和城市发展功能区。完善体育产业统计体系,建立体育产业信息发布制度,为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支持。建立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消除对体育市场资源的限制和垄断。

  (二)鼓励群众性体育组织发展。改革和创新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模式,在加强业务指导和依法监管的同时,完善体育社团法人治理机制,发挥体育社会团体服务功能。提高体育社团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律规范的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实际,抓紧制定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促进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努力开创我省体育工作新局面。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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