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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报备工作的通知

湘财办函[2012]3号

颁布时间:2012-01-20 11:02:37.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财政厅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1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报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备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前经我厅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

  二、报备材料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

  2、资产评估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2);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1年度会计报表;

  4、2011年度资产评估项目汇总表(附件3);

  5、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情况一览表(附件4);

  6、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登记表(附件5);

  7、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累计职业风险基金证明材料(由出具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证明并盖章)。

  三、报备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2012年2月中旬至3月上旬。

  市州协会直管机构的报备材料(附电子版),由各市州协会统一审阅后于2012年2月23日前分别报省财政厅、省评协各一份;省评协直管机构的报备材料(附电子版),由各机构按本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材料送检时间安排表,随同本机构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材料分别报省财政厅、省评协各一份。

  四、报备要求

  1、各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首席合伙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应按本通知要求安排专人保质保量地做好2011年度报备工作,确保报备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各评估机构、分支机构上报的报备材料均须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2、各评估机构应按照《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建立首席评估师制度,首席评估师由本机构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合伙人或者股东担任,负责执业质量控制。

  3、各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向省财政厅和省评协上报报备材料前,须先在“行业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评估项目报备。网上评估项目报备数据应与资产评估报告防伪标识核销相关材料及本通知“2011年度资产评估项目汇总表”中的数据保持一致。

  4、报备软件安装。中评协评估项目报备软件下载网址:中“行业管理信息平台”—Gnet网络桌面(IBD完整)下载。软件下载安装完成后,桌面显示“GnetDesktop”,安装步骤为:注册(必须是机构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填写评估机构代码—省评协管理员授权—机构专人登陆—安装(更新)报备模块——按要求进行评估项目报备。

  各机构报备管理员登陆中评协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必须使用实名注册,向省评协提交权限申请,请将填写好的《评估项目报备管理员名单上报(变更)表》(附件6)传真至省评协。

  联系人: 刘 炯(报备系统管理员) 刘若嫣

  联系电话(传真):0731-85165432 85165814

  电子邮箱:313403158@qq.com 34708714@qq.com

  5、对不按规定及时、完整报备相关材料的评估机构、分支机构,我厅将予以通报,记入该机构诚信档案,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附件: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2、资产评估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

  3、2011年度资产评估项目汇总表

  4、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情况一览表

  5、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登记表

  6、评估项目报备管理员名单上报(变更)表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下载:附件1-6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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