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评协[2012]4号
颁布时间:2012-01-29 10:47:21.000 发文单位:其他地方机构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11]194号文件的要求,2011年会费交纳工作将继续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05]101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2011年度本行业会计决算报表报送及会费交纳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1、2011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必须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会计报表经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审计报告于3月10日前一并报送协会。
2、2011年度机构会计报表将继续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开发的资产评估行业信息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送报表。
方法:进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net网络桌面下载,安装IBD程序,安装完毕后,运行IBD,按照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要求以实名填写用户名及相关信息后提交审批。市评估协会接到授权请求,经核实申报资料后,授予相应的管理权限。
如果去年已经安装该软件,可以继续使用,不必重新下载。
3、网络报送报表注意事项:为保证全行业会计报表数据汇总的准确性,各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网络报送会计报表时,应注意按软件要求认真填写有关数据,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必需填报的报表和内容包括:(1)报表封面;(2)编表说明(必需对往来款项中金额较大项目、执业风险基金提取、使用、收支情况进行说明和必要分析);(3)资产负债表;(4)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5)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6)会费管理报表,包括机构团体会费模块和个人会费模块。
二、网上报送时间
请各机构务必于2012年3月10日前完成2011年度会计报表的网上报送工作。
三、会费收取
1、团体会费:资产评估公司以上一个会计年度的收入总和为基数,按1%的标准交纳会费。
2、个人会员每人每年按下列标准交纳会费:执业会员1000元;非执业会员100元。
3、各机构报送报表的同时交纳团体会费(通过银行以贷记凭证方式交纳);执业会员会费年检结束时上交。
4、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账 号:316638 03000670258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白玉支行
5、联系人:项玉华,联系电话: 64226206
协会地址:肇嘉浜路789号 均瑶国际广场12楼 B3-C1座(近东安路)
邮编:200032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