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经信办[2012]13号
颁布时间:2012-01-31 13:41:31.000 发文单位:其他地方机构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工作,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依据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成办发[2010]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申报2012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设置
围绕2012年工业节能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本次申报内容,设立节能示范工程、绿色发展工程、能力建设工程等三大专项。具体支持重点,请参照《四川省重点工业节能项目指南》(附件2)。
(一)节能示范工程:
1. 能效提升改造项目:重点支持电力、有色金属、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围绕国内外行业单位产品生产能耗的领先水平,树立产品能耗或工序能耗标杆所组织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2. 节能改造重点项目:包括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等。
3. 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项目:重点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在我市组织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
(二)绿色发展工程:
1. 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项目;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项目;采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取代传统化石能源的低碳发展项目;分布式能源发展示范等。
2. 清洁生产促进项目:重点支持冶金、石化、化工、轻工和纺织等重点行业,在本行业或同类性质生产装置上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围绕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的先进清洁生产项目。
3. 节能减排技术推广项目:包括节能技术、环保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等。
4. “两化融合”能源信息采集和管理控制系统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电力、有色金属、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高耗水企业水耗、大宗固体废弃物排放企业能源信息采集、监控和管理系统(含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三)能力建设工程:包括节能服务队伍建设和节能监察队伍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管理规范,有科学的能源、资源、环境统计和管理体系,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项目备案(审批、核准)、环评等手续齐全。
(三)节能示范类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100万元以上,项目节能量原则上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绿色发展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100万元以上(其中“两化融合”能源信息采集和管理控制系统建设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50万元以上)。
(四)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和典型的示范性。
(五)项目具有明确的能源资源节约、清洁生产、“三废”综合利用和污染物减排等具体指标。
三、申报材料
2012年竣工投产项目报送以下资料,报送时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二套)。
(一)企业节能项目报告;
(二)《成都市工业企业节能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四)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批复复印件(验原件);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复复印件(验原件)
(六)项目真实性声明。
四、报送时间
所有项目按竣工投产、加快建设、新开工项目填报(附件1),
于2012年2月24日前报市经信委节能环保产业处(只报电子版)。竣工投产项目资料(含电子版)于2012年6月1-5日和10月8-12日报送市经信委节能环保产业处。
五、其它
请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只限当年竣工投产项目),包括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手续齐全性,以及企业财务状况、项目资金筹措、绩效指标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杨临春 成光明 61885840 61886238
邮箱:cdjnhbc@163.com
附件: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