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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12年杭州市标准创新贡献企业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2-02-10 14:26:42.000 发文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推动企业技术标准水平以及市场竞争能力提升,发挥技术标准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根据《杭州市标准创新贡献企业评审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0]331号)的文件规定,现就申报2012年杭州市标准创新贡献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杭州市标准创新贡献企业的申报遵循公开、自愿原则。

  二、申报对象

  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国税局、地税局登记和纳税的企业(已获奖企业3年内不得再申报此奖项,同一标准创新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杭州市标准创新贡献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近2年产品监督抽查合格,无其他违法经营行为;

  (二)所属产业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三)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开展了下列至少1项标准创新工作:

  1.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

  2.牵头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规范;

  3.引进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4.科研成果以及专利转化为标准;

  5.成功应对WTO/TBT(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国际贸易争议;

  6.牵头制定并执行联盟标准等。

  (四)标准创新工作实施2年以上,并在产品质量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引领行业发展、促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建设生态文明、增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标准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有利于促进我市的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低碳发展,提升我市产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杭州市标准创新贡献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并保证材料的完整、真实、可靠:

  (一)《杭州市标准创新贡献企业申报书》(附件1);

  (二)经年审年检、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涉及单位提供)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财税部门出具的《企业对地方财政实际贡献水平核实表》(附件2);

  (四)标准化基础工作、标准创新实践和成效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杭州市标准创新贡献申报企业评分自查表》(附件3)相应提供);

  (五)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五份(装订成册)提供,同时报送《杭州市标准创新贡献企业申报书》和《杭州市标准创新贡献申报企业标准创新参与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文档。

  五、申报要求

  (一)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2月20日前向所在地区、县(市)质监局(分局)提出,参加市局组织的动员培训会(每家企业不超过2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后,于3月20日前向所在地区、县(市)质监局(分局)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县(市)质监局(分局)于2月21日前上交培训班报名表至市质监局标准化处(附件5)。

  (二)各区、县(市)质监局(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形成初审推荐意见,汇总后于3月26日前报送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同时报送《2012年杭州市标准创新贡献企业汇总表》(附件6)电子文档。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三)各区、县(市)质监局(分局)要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宣传发动、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市局根据2007-2009年各地标准研制、标技委承担等基本情况,确定了《2012年杭州市标准创新贡献企业推荐数量明细表》(附件7),各地推荐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推荐数。

  市质监局将根据各地的初审推荐情况审查核实后,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按要求进行评审和认定,2012年将认定不超过20家标准创新贡献企业和若干家标准创新市长特别奖企业。如有其他不明事项,请与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联系,联系人:李立斐 王立平 赵云云。联系电话:87152521 87152519.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标准创新企业贡献申报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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