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2]13号
颁布时间:2012-02-07 17:15:09.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开放办和省商务厅制定的《2012年河南省对外开放和大招商工作专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2012年河南省对外开放和大招商工作专项方案
(省开放办 省商务厅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对外开放和大招商是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破解发展难题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最综合的关键性战略举措。为进一步扩大全省对外开放,持续深入开展大招商活动,增强开放对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支撑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豫发[2012]2号)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抢抓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和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机遇,强力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深入开展大招商活动,突出抓好签约项目落地工作,以产业集群招商和产业链招商为重点,瞄准大企业,抓住大项目,拓宽开放领域,凝聚开放合力,构建举省开放体制,建设内陆开放高地。
基本思路:按照“提升水平、拓宽领域、健全机制、扩大效果、带动全局”的工作思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积极推进各领域开放发展,不断增强开放型经济对全省经济社会的拉动作用。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引进标志性企业和项目;强化要素保障,完善推进机制,狠抓项目落地;围绕主导产业,开展集群招商和链式招商,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外贸外经跨越式发展;加强载体建设,优化开放环境,积极营造更加浓厚的开放氛围;构建举省体制,完善激励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全省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2012年实际利用外资120亿美元,同比增长20%以上;实际引进省外资金5000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进出口500亿美元,同比增长30%以上。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开放领域实现重大突破,举省开放体制初步形成,开放高地建设取得新进展。
为确保圆满完成以上目标任务,2012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推动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
为切实做好已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推动项目早日落地,2012年在全省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由重大活动承办单位负责跟踪落实;继续在全省实行重大签约项目总协调人制度、分级负责制度,重点加大对2011年我省举办的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的跟踪问效力度;各市、县(市、区)要由领导干部牵头组成专门工作班子,一对一跟进落实,制定推进计划,明确进度要求,推动项目落地,重大项目要由主要领导负责协调推进;在市、县(市、区)推行项目落地工作例会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大回访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回访到每一个签约项目、每一个外来投资方,做到签约项目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在全省推行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和无偿代理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加快项目审批速度;加强对项目落地情况的督查考核,将签约项目落地情况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实行重大项目落地情况督查通报制度,在各级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中签约的1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的落地情况由省政府督查室每季度进行督查通报;将签约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列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年中、年末组织两次全省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观摩活动,年底进行全省综合评比,对项目落地情况好的市、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差的进行问责。
(二)积极引进标志性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
紧盯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央企和行业知名企业,加强对其产业布局、投资趋向的分析,建立重要客商资源库和知名企业信息库,建立完善重点客商跟踪制度。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谋划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完善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库。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争取大型跨国公司和国内外知名企业来豫投资。进一步加大与央企的对接力度,全面落实与央企已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争取再引进和实施一批重大合作项目。省里重点选择富士康科技集团河南项目、中石化战略合作项目、郑汴汽车产业集群项目、华润集团河南项目、香港协鑫集团项目、中国河南(郑州)国际物流产业园项目、印度尼西亚力宝集团河南医疗中心项目、郑州航空港区项目、郑州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项目、河南省与央企合作系列项目等特别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省领导牵头负责协调推进。在全省范围内选择20个投资总额在50亿元以上的在谈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投资总额在100亿元以上的区域性专业化园区,由厅级干部牵头,省、市联动,组成工作班子强力推进。
(三)围绕主导产业强力推动产业集群招商和产业链招商
围绕做大做强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工、新型建材等6大高成长性产业,改造提升化工、有色、钢铁、纺织服装等4大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4个先导产业,逐个梳理,找出薄弱环节和产业链缺失,修订招商目录,绘制产业链图谱,研究制定全省产业集群招商指导性发展规划。市、县(市、区)要根据自身产业特点和比较优势,选择1—2个主导产业作为突破口,瞄准行业龙头企业实行重点突破,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发挥产业集群效应,依托产业集群的龙头项目和骨干企业,大力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拉长产业链条,发展壮大产业集群。高水平规范发展特色园区,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创新园区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方式与境外和沿海发达地区共建产业园区,重点培育20个境外招商工业园、20个区域产业园、30个特色产业园,积极探索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以区域招商工业园和特色产业园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四)办好招商引资重大活动
突出招商活动目的性、实效性,提升招商活动水平。省内重点办好3月的第七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与2012农历壬辰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活动同期举办)、11月的第三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省直其他部门的专业招商活动尽量纳入这两项重大活动之中;8月在郑州举办2012中国(河南)—日本合作交流洽谈会。省外主要是7月在青岛举办豫鲁经济合作洽谈会,9月在苏州举办豫苏沪经济合作洽谈会,11月在杭州举办豫浙经济合作洽谈会。境外重点举办9月的河南—韩国经贸交流活动和10月的河南—东盟经贸交流活动。同时,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5月)、第十六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9月)、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11月)3项国家级招商经贸活动。支持各市立足自身特色,结合当地实际,以省政府名义办好1—2项重要招商活动。
更加注重小分队专业招商,以大企业、大财团为重点对象,在深入了解其战略布局调整和投资动向基础上,组织成立专业小分队,开展一对一驻地招商,通过登门拜访、主动推介,有选择性和目的性地跟进洽谈,提高对接洽谈成功率。充分发挥网络招商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网络招商平台。重点加强河南投资促进网建设,充实客户资源库、招商项目库,完善招商引资信息平台、招商项目对接平台,扩大网站宣传,提高运作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河南投资促进网网络平台,积极开展形象宣传、信息发布、项目对接,打造永不落幕的网上投资贸易洽谈会。
(五)加强招商引资载体建设
完善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区在招商引资中的主要载体作用,依托180个产业集聚区,重点培育50个对外开放示范产业集聚区,大力承接境内外重大招商项目。加大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建设力度,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申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产业基础较好且达到一定经济规模的产业聚集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力争郑州国家级大型航空枢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郑州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加快郑州新郑保税物流中心、新加坡国际物流产业园和郑州航空港建设。力争完成郑州出口加工区扩区调整工作,加快推进洛阳、南阳、三门峡申建出口加工区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申报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推进“一站式”直达和电子口岸建设,创新监管模式。加强与沿海港口口岸的战略合作。
(六)全面拓宽对外开放领域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开放。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入驻我省,重点推进华夏银行、汉口银行、渤海银行、澳洲联邦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引进工作,力争年内3家以上金融机构落户;支持全省17家城市商业银行加快增资扩股步伐,力争每家引进1—2家战略投资者。围绕食品冷链、钢铁、汽车、医药、粮食、家电、纺织服装、建材、花卉、邮政等重点物流行业,瞄准境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加强对接洽谈,引进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流集团。推动境内外知名旅游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参与我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加强国际旅游市场推介,扩大入境游比重。
加大农业领域开放力度。充分利用我省农业大省优势,加强与世界知名食品企业的合作,大力引进境内外大型农业集团和跨国公司等战略投资者,投资农产品精深加工、种养基地建设、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积极引进境内外资本,培育发展农业专业化组织、农产品专业物流企业、外向型农业中介组织以及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
吸引境内外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加大基础设施领域引资力度,围绕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基础设施和城市新区、旧城改造等,谋划一批对外招商项目,综合运用捆绑开发、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债务重组、项目代建制、公私合作关系、建设—运营—转让、融资租赁等模式,扩大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融资规模,促进多元化投资、产业化经营。
扩大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领域开放。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合作交流,建立院士工作站;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的深度技术合作,推动境内外大型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大力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内外知名高校、职业院校在我省设立分校,共同举办合作办学机构,力争引进2家以上合资高校二级学院及一批职教招商项目。编印《2012年河南省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指南》,完善文化产业招商项目库,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著名文化产业展会,集中推介一批招商引资项目。大力吸引境外资本到我省设立医疗机构,争取年内建设1—2家中外合资综合性或专科医院;积极推进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胸科医院分别与德国汉诺威大学、汉堡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的全面合作,共建专科医疗中心,引进远程会诊及电子病例等高新技术。
(七)促进外贸外经实现新跨越
认真研究国际市场需求变化和沿海发达地区出口企业战略调整动向,结合我省产业优势和生产要素优势,有针对性地加大推介洽谈力度,引进产业链条长、出口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充分发挥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出口加工区和焦作、新乡、郑州、洛阳等国家级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作用,高水平承接出口型产业转移项目。做大做强周口市鞋业、郑州市铝深加工产品、洛阳市太阳能光伏产品、焦作市汽车零部件等7个省级出口基地,支持出口基地和基地企业加强公共服务平台、自主创新体系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力。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出口基地申报国家级出口基地,逐步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出口基地发展格局。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专业博览会,支持企业在境外建立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利用网络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加快推进郑州市、洛阳市申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鼓励和引导我省水泥、电力、钢铁、纺织、有色金属、机械制造等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走出去”,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加快推进境外资源合作开发,鼓励企业通过“以工程换资源”、“以项目换资源”方式开展合作。支持企业到国家确定的19个境外加工园区进行投资。推动优势企业承揽大型境外工程项目,带动我省设备和技术出口。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实施对外开放和大招商“一把手”工程,把对外开放摆在突出位置,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对外开放和大招商工作,努力做到重大活动亲自参加,重大项目亲自谈判,重要客商亲自会见,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选好配强对外开放主要部门领导班子,加强对外开放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干部配备向对外开放主要部门倾斜,把视野宽、适应性强、熟悉开放型经济、具有开拓和奉献精神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对外开放工作第一线。
(二)完善激励机制
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将省直有关部门对外开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开展招商引资绩效评估,加强督导检查和日常工作督查考评,每季度对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并在省主要媒体公布。对在开放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要素保障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优先保障重大招商项目用地需求,重点保障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重大招商项目用地需求。大力推进土地规模整治,严格落实用地投资强度标准,节约集约用地,鼓励建设和使用三层以上的多层标准厂房。组织金融机构和有融资需求的投资企业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直接对接洽谈,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拓展资金供需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鼓励企业上市融资,破解外来投资企业融资瓶颈,为企业提供资金保障。组织我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与招商引资企业开展校企对接活动,搭建校企合作平台,通过校企联姻,开展订单培训,为招商项目提供更加充足的人力资源。
(四)营造良好氛围
进一步优化开放环境,建立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机制和投资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开展投资环境评价评议活动,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招商引资信息处理和受理服务中心、联审联批和无偿代理中心、投诉权益保护中心等专门服务机构,构建招商引资全程服务平台。不断完善重大项目无偿代理制和联审联批制,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推动出台《河南省外来客商投诉权益保护条例》,建立全省外商投诉联席会议制度,增强客商投诉处理和提供咨询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切实维护客商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利用境内外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推介,让更多的境内外客商了解、投资我省,提高我省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广泛宣传树立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扩大开放的良好氛围。
(五)狠抓责任落实
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省商务厅、开放办牵头负责对全省对外开放和大招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本地、本部门对外开放和大招商工作,提前谋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对外开放和大招商工作专项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资、科技、文化、卫生、教育、旅游、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国土资源、环保、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金融、外侨、台湾事务、新闻出版、宣传等部门要制定各自专项实施方案,报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