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情况检查的通知

豫工信企业[2012]103号

颁布时间:2012-03-01 11:53:02.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了解和掌握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依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中小企[2009]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情况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法人治理情况

  1、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其权责和协作关系。

  2、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决议及执行情况。

  3、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5、工作人员有无违反国家、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制度的情况,相关责任人是否做出处理。

  (二)资金管理情况

  1、同一时点的银行对账单、资产负债表、相关账册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另立账户和坐收坐支等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

  2、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向非银行单位融资、社会集资以及个人理财等情况。

  3、是否存在虚假注资、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以及擅自增资、减资等情况。

  (三)业务经营情况

  1、经营范围:是否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

  2、经营区域:是否存在跨区域经营问题。

  3、利率执行情况:贷款利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贷款额度: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拆分贷款的情况。

  5、逾期贷款、贷款损失和拨备提取情况。

  6、是否存在向公司股东及员工发放贷款的情况;是否存在公司股东及员工为贷款客户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12年3月2日至3月10日

  三、检查对象

  2011年12月1日前经省厅批准注册登记的小额贷款公司。

  四、检查方法

  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检查工作,以省辖市局为主体,组织本市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应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组织本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自查;各省辖市局会同相关部门采用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检查验收;省厅将组织力量于4月份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抽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检查是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有利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各级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各小额贷款公司要充分认识此次合规经营检查的重要意义,在本级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圆满完成此次检查工作。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各级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对此次检查工作要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内容不疏漏,检查有记录,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各项检查涉及数字的,均以2011年12月底数字为准,发现重大情况可以追溯或顺延。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被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疏理检查情况,对本地小额贷款公司存在问题及发展现状做出明确结论,并形成文字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于3月12日前报省厅中小企业局,同时报告本级政府,通报相关部门。

  (五)本次检查综合评定后的结果,省厅将作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和审核各地新设小额贷款公司的重要依据。

  联 系 人:郝凌光

  联系电话:0371—65509973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