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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实施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豫商秩[2012]13号

颁布时间:2012-03-02 13:32:58.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商务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

  为巩固全省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果,高标准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根据《河南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豫商整规[2009]1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的通知》(豫商秩[2011]26号)要求,按照《关于分解落实李清树厅长在全省商务工作会议上明确的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豫商办[2012]1号)和《2012年市场秩序工作要点》(豫商秩[2012]2号)安排,省商务厅决定在全省实施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程。为保证标准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就实施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标准化建设,打造市场监管队伍

  在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完成以后,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是巩固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打造市场监管队伍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提升市场监管人员素质与快速反应、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市场监管水平的必由之路。为实现打造监管队伍的目的,省厅决定自2012年起,用三年时间,以部级重点推进单位为试点,全面实施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程。各级商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继续加大投入,高标准配置办公机具、执法装备、执法车辆,理顺监管机制,严格标志标识使用,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监管能力与水平,真正把商务市场监管队伍打造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监管队伍。

  二、标准化建设内容

  (一)高标准配置硬件,严格统一标志标识使用。按照《河南省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足量、高标准配置办公场所、办公家具、办公机具、执法装备、执法车辆、执法工作服装,按照统一要求布置机关环境。办公场所:满足四室两库一中心(站)功能布局需要;办公家具:数量充裕、整齐划一;办公机具:符合《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功能齐备;执法装备:数量符合《标准》要求,满足监管需要;执法车辆:数量、车型配置符合《标准》要求,能够满足全天候、全路况执行任务需要,标志使用符合要求;执法工作服装:统一由省厅推荐厂家制作,服装质量、面料、颜色、款式、执法标志标识统一,着(换)装时间统一,着装要求统一,标志佩戴准确;机关环境:符合《标准》要求,标志牌、制度牌设置规范。

  (二)理顺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实行垂直管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市场秩序主管科室统揽市场监管工作全局,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站)在市场秩序主管科室领导下开展工作,商务稽查支(大)队在市场秩序主管科室指导、监督下具体履行商务职能范围内市场监管职责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得以确立。要求做到:商务局行文明确相关部门人员任命,明确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且实行垂直化管理。

  (三)强化人员培训,提升监管能力与水平。2015年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统一组织市场监管人员每年轮训一遍。培训内容:体能、智能、技能、职业道德;培训标准:参训人员100%达到合格要求,90%达到优秀等级;培训组织标准:省辖市商务局制定有年度培训计划与方案、培训课程、培训标准、授课人员、授课内容,下发有培训通知,建立有培训考核档案;所辖县市商务局制定有市场监管人员轮流参训计划。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各市县要有计划开展市场监管体能、智能、技能比武活动,适当时候,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队伍技术练兵、大比武活动。

  (四)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切实落实到位。市、县商务部门、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站)、商务稽查支(大)队市场监管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商务局市场监管垂直管理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市场监管重大突发事件上报制度、市场监管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衔接制度、市场监管社会监督制度等相关制度得以建立;市场秩序主管科室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站)工作管理制度、重大案件备案上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等制度得以建立并不断完善;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站)有奖举报制度、服务规范、考勤制度、学习制度、举报投诉咨询接收登记制度、案件转办制度、重大案件线索报告备案制度、屠宰监管技术系统运行维护制度、举报投诉档案管理制度、着装制度等制度得以建立;商务稽查支(大)队市场巡查制度、监管(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学习制度、考勤制度、执法装备管理、执法车辆管理、着装制度、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度、执法文书使用规范、案件办理审核制度、市场监管档案管理制度、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监管人员岗位职责、监管责任追溯制度、监管人员考核制度等制度健全。制度建设标准:力求纵到底,横到边。制度执行标准:人有岗、岗有责、工作有标准、监管有档案、执法有程序、处罚有依据、业绩有记录、考核有凭据,月评比、季考核、年总结,优有奖、劣有罚。

  (五)部门衔接,监督到位。市、县商务部门在市场监管工作中,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刑事司法部门的衔接,强化联合执法。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间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制度,发挥监管联动效应;与刑事司法部门间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司法部门提前介入机制,确保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衔接标准: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跨部门线索互相转办,跨部门案件联合行动、互相配合支持;跨地区部门间信息共享、互相转办,跨地区案件联合行动、互相配合支持;与刑事司法部门间涉嫌犯罪线索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必要时商请相关部门提前介入,确认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交。三者均应事先有制度,定期有沟通,遇事保通畅。

  为保证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工作不越位、不缺位、严格履职、文明监管,市、县商务部门应建立完善商务领域市场监管社会监督制度,聘请当地社会各界相关人士作为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工作社会监督员,定期组织监督人员深入市场监管工作一线,了解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听取监督人员对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工作的评价和意见,用以指导、改进工作。标准:有制度、有活动、有效果。

  三、标准化建设的考核与鼓励

  为保证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省商务厅自2012年起,将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考核体系,每年组织一次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考核评比,对年度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在市场监管与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予以奖励。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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