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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2-03-22 11:11:51.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经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六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2011年3月15日经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六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阶段。为保障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现行业的转型升级,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围绕《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等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省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行业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关怀和重视下,在省财政厅党组、行业党委和理事会的领导下,在中注协的有力指导下,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和执业准则国际趋同战略,不断推进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协会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不断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各项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截止2010年底,全省共有事务所285 家,执业注册会计师3300余人,从业人员近万人,行业收入超过5亿元,为全省11万多个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年验证资本3400亿元,通过审计调整资金总额240亿元,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建设过程中行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同时应当看到,全省事务所总体规模偏小、竞争能力较弱,业务收入结构单一、对传统业务的依赖性较强,低价竞争问题仍然突出,执业环境仍待改善。等等。行业的整体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全国行业发展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

  河北省“十二五”规划描绘了我省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了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方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企业转型升级以及收入分配调整、行政体制改革、社会管理创新等,都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了宏观政策环境。特别是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首都经济圈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冀中南地区被列为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百家央企走进河北,省“十二五”规划明确“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等等,提供了巨大的服务需求,营造了更高的创新平台,对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行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推动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强做大与做精做专相协调,诚信道德与专业素质相结合,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相促进,全面增强服务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努力实现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1.人才培养取得新进展。形成一支在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上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注册会计师执业队伍,执业注册会计师达到4000人以上,人才储备显著增长,人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

  2.业务收入实现翻一番。在巩固传统业务领域、提升非审计业务比重的基础上,行业总收入年均增长水平保持在15%左右,其中审计业务收入增长保持在10%以上,非审计业务收入明显增长,力争实现行业收入翻一番。

  3.行业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落实全国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设计,完成服务经济社会、行业管理与服务、协会内部管理、事务所业务管理和事务所内部管理业务信息平台建设,使行业信息化程度与全省行业发展水平相适应。

  4.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战略成效显著。到2015年,我省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的事务所和分所达到10家以上。培育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区域龙头事务所10-15家,年收入500万元以上骨干事务所30-35家,年收入300万以上事务所50-60家。基本形成能够满足不同服务对象、不同市场需求,能够提供多层次、全方位服务的社会审计服务体系。

  5.新业务领域拓展取得进展。稳步推进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引导事务所抓住深化经济社会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省重点区域发展规划的落实,以及“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有利契机,结合事务所市场定位、服务品种和发展方向,积极拓展新业务种类和范围。

  6.行业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有较大提升。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强化职业道德,全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大局、重点的能力明显提高,行业的诚信水平、社会声誉和职业地位明显提升,并赢得社会的普遍信赖和尊重。

  三、深入推进事务所科学协调发展

  (一)推动事务所做强做大。鼓励事务所之间通过合并、合作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提高行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协作程度。推动执业质量优良、治理机制科学、发展势头良好的中型事务所进行强强联合,按照财政部“五统一”的要求对财务、人力资源、风险管理、信息网络、业务进行一体化管理,发展成为区域性连锁经营、集团化经营,能够体现河北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大型事务所。引导大型事务所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业务合作等方式,带动中小事务所的发展。指导信誉良好、成长快速的小型事务所重组联合,发展成为中型事务所,打造一批本省品牌事务所。

  (二)引导事务所做精做专。推动中小型事务所创新发展模式和服务方式,深化专业领域服务,坚持立足当地、辐射周边的原则,成为面向中小规模企事业单位、新农村建设和社区事业等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指导中小型事务所改变传统单一的审计业务供给,不断挖掘引导市场需求,增强从企业、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活动中挖掘和培育市场的能力,做精做专服务领域。扶持中小所事务所精专优品牌创建。

  (三)规范小型事务所有序发展。规范小型事务所发展,通过扶持引导,使小型事务所成为面向非公经济、县域经济、面向“三农”、面向基层、面向个人提供优质会计、审计、咨询服务的主体力量。

  (四)鼓励事务所多元化发展。鼓励事务所跨行业发展。支持事务所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与相关行业的专业机构进行合并、重组、联合、战略合作,构建以事务所核心品牌为纽带、相关服务行业为补充的多元化发展的专业服务机构或联盟。推动行业业务结构和规模结构的调整,提高承接综合性专业服务的能力。

  (五)推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运用行业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事务所和从业人员进行分类量化考核评价,将综合评价结果公开,帮助事务所明确定位,科学评价,找准差距,引导事务所科学发展。

  四、深入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

  (一)充分利用和调动各方力量,不断加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省注协要做好全省注册会计师培训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培训的主导作用。按照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的要求和执业需求,不断创新培训内容、方式和手段,不断充实师资队伍,汇集包括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ACCA)、政府、事务所一线专家及各大院校的优秀师资。积极借助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社会专业培训机构等力量,多渠道加强新业务人才、新业务复合型骨干人才培养。组织做好新业务领域执业标准与业务指南的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培训基础工作,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做好继续教育效果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省注册会计师教育中心培训基地作用。

  事务所要发挥行业培训的基础作用。建立员工培训工作制度,并由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组织实施;要有年度培训计划,支持和选派注册会计师参加行业培训;紧密结合执业实践,通过业务研讨、案例分析、座谈交流、以老带新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培养和储备新业务领域各类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业务骨干;通过人才选拔、晋升、奖励等措施,发展壮大新业务领域专业人才队伍。

  (二)积极拓展人才培育渠道,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和培养。继续做好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选拔机制,通过事务所推荐,采取多种形式在行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通过参加中长期培训、境内外考察研修等方式进行重点培养,提升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

  (三)加强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打好行业持续发展的人才基础。认真组织实施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加强宣传,搞好服务,为行业选拔和储备更多的优秀人才。研究建立非执业会员的培训机制,积极探索适合非执业会员特点的培训方式,增进非执业会员的行业荣誉感,为行业及时补充高质量的人才创造条件。与院校合作开发信息化的审计实训平台,为助理人员尽快适应事务所审计环境,加快提升业务素质奠定基础。

  (四)持续做好与河北大学联合举办的注册会计师方向本科班后续工作。在提供必要的师资、资金、实践基地等保障的前提下,加强对学生的跟踪、交流和互动,鼓励学生每年有选择的参加协会组织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探索建立毕业生能力评价办法,引导就业。同时不断总结经验,适时在不同地域推广,扩大办学规模。

  五、加大行业监管,不断提高执业质量

  (一)继续把规范审计市场秩序作为行业监管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验资和审计报告粘贴防伪标识制度、规范审计收费等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各市诚信自律公约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协会惩戒与维权委员会的作用,加大自律惩戒力度,严厉惩处扰乱市场、在行业内引起公愤的事务所和执业人员。配合中注协业务检查制度改革,研究建立相关配套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中小事务所分类监管制度,对于执业质量差、职业道德低的事务所要缩短检查周期。把治理不正当竞争作为行业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将事务所收费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将业务收费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事务所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经查实存在不正当竞争的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予以严厉惩戒。

  (二)继续加强对新准则实施的指导。搞好准则落实及相关问题的调研工作,组织开展各项专业活动,及时发布专业指导意见。指导事务所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及风险管理机制。推动和指导事务所研发建立新业务项目专业指南和工作底稿以及审计鉴证业务独立性管理制度。

  (三)立足帮助、教育、督促、提高,扎实做好业务质量检查工作。根据审计准则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执业质量检查相关程序和标准,加强对检查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工作指导。把事务所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的检查和评价作为检查工作重点。

  (四)做好业务报备工作,深化报备资料的分析和运用。要结合行业信息化建设,利用报备数据分析结果,通过事前约谈、发警示函、暂停发放防伪标识、事后检查和处理等措施,实现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的动态化和常态化。

  六、大力开拓新业务领域,拓展注册会计师发展空间

  (一)持续拓展审计鉴证服务,开发非审计服务。巩固和深化传统领域的审计业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等服务。落实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依法审计。推动将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审计范围。积极开展农村财务公开鉴证服务。开发承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部控制、节能减排、破产管理、司法会计、投资绩效评价、市场监督、体制改革、社会管理等新兴领域鉴证业务。大力开发非审计服务。积极拓展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企业整体税负评价、企业税务筹划、战略管理、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业绩评价、投资决策等咨询服务。引导中小事务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中小企业公司秘书、信贷资信证明、代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代理报关、市场调查、农村财务公开等咨询业务领域。

  (二)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注册会计师服务的范围。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认真研究国家各项改革政策,了解政府及市场需求。推动建立政府部门有关资金使用监督、项目评审立项、支出绩效评价、财务会计培训和政策法规咨询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等购买注册会计师服务制度,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创新政府管理模式、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探索建立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支持省重点区域产业发展布局。进一步做好和推进南和县农村财务公开会计服务示范项目、注册会计师参与承办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探索针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村务公开化的专业支持业务品种,提供投资引导、发展规划、代理记账、财会制度设计等服务业务。积极参与“三农”投资与绩效的审计鉴证服务。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大力支持省重点区域产业发展布局,把围绕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首都经济圈,河北沿海地区发展国家战略规划,冀中南地区重点开发区域等产业发展布局,以及省“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提供的服务需求作为行业拓展业务空间的动力源泉,重点关注,积极拓展。形成以省注协为主要推动力、会计服务示范基地、重点开发区域为依托、事务所为主体的需求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事务所聚集的审计、财务、会计、评估、咨询等多种专业人才的优势,不断拓展新型业务领域和新兴市场,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做好已拓展的新业务领域的总结和推广工作。协会负责组织事务所、专业中介机构、高校等共同研究开发新业务的业务流程、业务规范和执业标准。通过论坛、推介会等方式积极总结和交流事务所开展新业务的经验。依托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建设,加强与所在地区政府(部门、企业、行业组织)的沟通协调。及时总结、推介、传递、宣传新业务拓展成果,展示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服务国家经济建设中的功能、作用与能力,扎实推进新业务拓展的步伐。

  七、全面实施行业信息化建设

  (一)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构建服务经济社会、行业管理与服务、协会内部管理三个平台,在中注协的统一部署下,通过资金、人才、考核评价等多个方面调动事务所建设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行业信息化建设新的突破。

  (二)加快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进程。构建事务所业务管理和事务所内部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两个平台,即客户管理、独立性管理、项目管理、作业管理、后续管理的业务管理平台和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管理、行政服务、决策支持的内部管理平台,推动事务所信息化应用的全面覆盖。

  八、强化对会员的服务和管理,不断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

  (一)指导事务所完成合伙制改革,提升事务所内部管理水平。指导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和普通合伙体制转变。支持事务所依法选择与其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大力推行特殊普通合伙制。运用合伙制的责任机制,加强质量风险控制。完善事务所内部治理结构,严格质量控制,健全以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人才培养、收益分配、执业网络协调为重点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制度和职业风险基金制度,探索建立和推行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和风险分散机制,提高事务所承担和规避风险的能力。

  (二)推动事务所合伙文化建设。积极培育“人合、事合、心合、志合”的事务所合伙文化,主任会计师、股东(合伙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做讲诚信、重协商、谋合作、相互信任、相互包容的带头人,严格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增强事务所发展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三)严把新所设立关。不断完善对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资格审查制度,对其行为能力、专业经历、诚信状况、管理经验等进行全面评价,确保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细化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度检查内容,及时清理不合格注册会计师。

  (四)加强非执业会员管理。全面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进一步核实和采集非执业会员相关信息,探索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等管理的有效途径。

  九、加强沟通和协调,努力改善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

  (一)加强立法协调。密切关注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工作,积极反映行业诉求。

  (二)加强与工商、税务、监察、物价、金融、审计、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构建促进行业发展的协作机制。积极协调解决重复检查、市场分隔及外部干预等方面的问题。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政府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合力。

  (三)加强与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其意见、建议、诉求和呼声,为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优化服务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四)推动事务所服务收费办法出台。针对事务所业务领域、收费项目方面的新情况请问题,就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进行专题研究,出台行业收费指导办法。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推动我省事务所服务收费办法出台。

  (五)加强行业研究和对外宣传。继续在全行业开展一系列的课题研究。每年对行业发展中热点、难点、重大政策问题确定课题,开展研究,指导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协会会刊、网站和媒体资源,积极宣传行业建设成果和为经济社会建设所做的贡献,增强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深化行业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在行业建设中的政治保障作用

  (一)完善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财政部门党组指导、行业党委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行业党建工作体制,坚持“条块”结合,充分发挥行业党委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管理。深入实施“双培”工程,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不断探索事务所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创新行业党建工作方式,增强党组织在行业的工作活力。

  (三)发挥党组织和党员模范作用。带动全行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为推动行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

  (四)探索行业统战工作和党群共建的方法途径。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制度,不断拓宽行业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加强工青妇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建带群建”工作。

  十一、持续抓好协会建设,提高行业管理能力

  (一)完善工作机制。协会在财政厅党组和协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在中注协的指导下,根据法律授权、章程规定和会员需求,积极开展工作。按规定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专业委员会会议,完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各自作用。

  (二)抓好工作重点。强化统筹意识,在做好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既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当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又要加强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工作。秘书处要站在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战略高度谋划全局和未来,集中精力谋大事、解难事、办实事,特别要抓住事关全局的主要矛盾,明确每个时期、每个年度、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通过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全局工作的推进。

  (三)狠抓工作落实。在科学制定推进行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同时,狠抓落实,力戒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停留于文件。要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具体部门和岗位,明确完成时限。严格督办和检查制度,确保落实到位。

  (四)严格内部管理。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要求,加强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强化为会员办实事、办好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弘扬踏踏实实、默默奉献、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十二、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保障规划目标按期实现

  (一)省注协负责本规划的组织落实。要充分发挥好“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能,切实履行好法律授权、政府部门委托和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加大与政府部门政策协调的力度,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各事务所为本规划的执行主体。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紧紧围绕本规划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本所发展规划和方案,调动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群策群力,以规划目标为引领,在服务国家经济建设中实现事务所又好又快发展。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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