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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等8个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闽发改网能源[2012]25号

颁布时间:2012-03-23 14:01:38.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电业局:

  报来的《关于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等五个电网项目核准的请示》(南电发展[2011]499号)、《关于南平建瓯110千伏徐墩变二期扩建工程等三个电网项目核准的请示》(南电发展[2012]47号)、《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等五个电网项目核准的初审意见》(南发改基础[2011]34号)、《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建瓯110千伏徐墩变二期扩建工程等三个电网项目核准的初审意见》(南发改基础[2012]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等8个电网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南平电网“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负荷水平和电网规划方案,为满足建阳、建瓯、武夷山、松溪、政和等五个县(市)用电负荷增长以及合福铁路用电需求,进一步优化电网结构,提高南平市供电能力和可靠性,经研究,同意建设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等八个电网项目(详见附表)。

  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电业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

  (一)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变电站位于南平建阳市彭墩村;

  线路工程:①220千伏童游~南源线路开断进新岭(新区)变,南源侧线路从220千伏南童线#48塔开断,与拟建的220千伏南平新岭~南源Ⅱ回同塔架设接入新岭变;童游侧线路从220千伏南童线#76塔开断,转东北经东泽村、西坑岗山、刘墩村、下溪后、下保、彭墩村后,接入拟建的220千伏新岭变。

  ②220千伏新岭~南源Ⅱ回线路,起于拟建的建阳220千伏新岭(新区)变,止于已建的武夷山市220千伏南源变。

  ③220千伏安平~童游线路开断进新岭(新区)变,线路在安童线#151~152档中分别新建两基单回路塔开断后,同塔双回架设转东北走向,经东泽村、西坑岗山、刘墩村、下溪后、下保、彭墩村后,接入拟建的220千伏新岭变。

  (二)合福铁路黄墩牵引站22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

  ①220千伏新岭~黄墩牵引变线路,起于拟建的建阳220千伏新岭(新区)变,止于武夷山市内的合福铁路黄墩牵引站;

  ②220千伏南源~黄墩牵引变线路,起于已建的武夷山220千伏南源变,止于武夷山市内的合福铁路黄墩牵引站。

  (三)合福铁路武夷山东牵引站22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

  ①220千伏新岭~武夷山东牵引变线路,起于拟建的建阳220千伏新岭(新区)变,止于武夷山市内的合福铁路武夷山东引站;

  ②220千伏南源~武夷山东牵引变线路,起于已建的武夷山220千伏南源变,止于武夷山市内的合福铁路武夷山东牵引站。

  (四)合福铁路建瓯西牵引站22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

  ①220千伏南平陈田~建瓯西牵引变线路,起于已建的建瓯500千伏陈田变,止于建瓯市内的合福铁路建瓯西牵引站;

  ②220千伏建瓯东安~建瓯西牵引变线路,起于已建的220千伏东安变,止于建瓯市内的合福铁路建瓯西牵引站。

  (五)南平松溪110千伏岩下(旧县)输变电工程:变电站位于南平市松溪县岩下工业园区;110千伏松源~岩下线路,起于已建松溪110千伏松源变,止于拟建110千伏岩下(旧县)变。

  (六)建瓯110千伏徐墩变二期扩建工程:变电站位于建瓯市徐墩镇,在原变电站征地范围内进行扩建,未新征土地。

  (七)武夷山110千伏仙店变二期扩建工程:变电站位于武夷山市仙店工业园,在原变电站征地范围内进行扩建,未新征土地。110千伏南源~仙店Ⅱ回线路,起于已建的220千伏南源变,止于已建的110千伏仙店变。

  (八)政和110千伏石屯输变电(升压)工程:变电站位于政和县石屯镇,目前为35千伏变电站。本期变电工程在原变电站征地范围内进行,未新征土地;110千伏飞凤~松源线路T接石屯变,线路由110千伏飞凤~松源线路#60杆附近T接后,跨302省道至星桥村西北侧山地,最终接入110千伏石屯变。

  三、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等八个电网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增220千伏变电容量18万千伏安,新建220千伏对侧间隔7个,新建220千伏线路214.9公里;新增110千伏变电容量20万千伏安,新建110千伏对侧间隔2个,新建110千伏线路31.33公里。

  四、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等八个电网项目总投资为4871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974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业主出资,其余资金为商业银行贷款。

  五、原则同意上述项目的节能意见。请项目业主在设计优化、设备选型、施工组织等方面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按规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原则同意上述项目申请报告中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

  七、原则同意上述项目申请报告中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业主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闽委办[2010]97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八、招投标事项

  (一)上述项目应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

  (二)项目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家库内抽取。

  (三)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须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主要有:

  (一)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

  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和福安110千伏铁湖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闽电发展[2011]916号);

  2、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700201100209号);

  3、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审核意见书(南国土资[2012]预003号);

  4、《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批复南平新岭(新区)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闽环辐评[2012]10号);

  5、建阳市、武夷山市各有关部门对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的同意意见。

  (二)合福铁路黄墩牵引站22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

  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合福铁路黄墩、武夷山东、建瓯西和古田北等4座牵引变配套220kV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闽电发展[2011]916号);

  2、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700201100209号);

  3、《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批复合福铁路武夷山北(黄墩)牵引变220kV供电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闽环辐评[2012]11号);

  4、建阳市、武夷山市各有关部门对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的同意意见。

  (三)合福铁路武夷山东牵引站22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

  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合福铁路黄墩、武夷山东、建瓯西和古田北等4座牵引变配套220kV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闽电发展[2011]916号);

  2、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700201100209号);

  3、《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批复合福铁路武夷山东牵引变220kV供电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闽环辐评[2012]13号);

  4、建阳市、武夷山市各有关部门对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的同意意见。

  (四)合福铁路建瓯西牵引站22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

  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合福铁路黄墩、武夷山东、建瓯西和古田北等4座牵引变配套220kV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闽电发展[2011]916号);

  2、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700201100209号);

  3、《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批复合福铁路建瓯西牵引变220kV供电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闽环辐评[2012]12号);

  4、建瓯市各有关部门对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的同意意见。

  (五)南平松溪110千伏岩下(旧县)输变电工程:

  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110千伏莆田庄边、松溪岩下、浦城仙阳和福鼎城北等4项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闽电发展[2011]916号);

  2、南平松溪110千伏岩下(旧县)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松建村址[2011]014号);

  3、南平松溪110千伏岩下(旧县)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审核意见书(松国土预[2011]16号);

  4、南平市环保局关于南平松溪110千伏岩下(旧县)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5、松溪县各有关部门对南平220千伏新岭(新区)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的同意意见。

  (六)建瓯110千伏徐墩变二期扩建工程:

  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南平政和110千伏石屯输变电和建瓯110千伏徐墩变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闽电发展[2011]916号);

  2、建瓯110千伏徐墩变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700201100209号);

  3、建瓯110千伏徐墩变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2009]预027号);

  4、南平市环保局关于建瓯110千伏徐墩变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七)武夷山110千伏仙店变二期扩建工程:

  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宁德220千伏兰田~梨村Ⅰ、Ⅱ回线路、屏南110千伏溪坪变~金造桥电站线路和武夷山110千伏仙店二期扩建输变电等3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闽电发展[2011]1115号);

  2、武夷山110千伏仙店变土地证(武国用(2006)第3360号);

  3、南平市环保局关于武夷山110千伏仙店变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4、武夷山市各有关部门对武夷山110千伏仙店变二期扩建工程线路路径的同意意见。

  (八)政和110千伏石屯输变电(升压)工程:

  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南平政和110千伏石屯输变电和建瓯110千伏徐墩变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闽电发展[2011]916号);

  2、政和110千伏石屯变土地证(政集用(2010)第0107号);

  3、南平市环保局关于政和110千伏石屯输变电(升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4、政和县各有关部门对政和110千伏石屯输变电(升压)工程线路路径的同意意见。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项目业主应根据本核准文件,认真办理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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