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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

陕价服发[2012]36号

颁布时间:2012-03-20 14:43:09.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物价局

各设区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杨凌发展改革局、交通局:

  2012年3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提高了成品油价格,柴油价格每吨提高600元,加上上次调整燃油附加费未疏导提价部分每吨10元,累计610元。按照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规定,我省公路客运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调整为每票每百公里4.5元。此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各地物价、交通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凡高于此标准的一律按乱收费查处。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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