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发改环资[2011]1996号
颁布时间:2011-07-21 14:52:14.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各市(州、地)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加强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0年第6号)和《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暂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3、节能登记表
4、项目能耗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