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发[2012]12号
颁布时间:2012-02-21 15:48:29.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7号)精神,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要求,坚持“积极治理,科学利用,治用结合”的方针,遵循自然规律,采取生物和工程措施相结合,恢复和重建岩溶地区生态系统,控制水土流失,遏制石漠化扩展趋势,改善生态状况,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岩溶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社会。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控制人为因素可能导致新增的石漠化现象,治理区域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逐步恢复和重建岩溶地区严重退化的生态系统,生态功能明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土地利用与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生态、经济、社会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
(三)具体目标。
2012年争取将我区55个县(市、区)纳入全国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范围,治理岩溶面积1600平方公里。争取到2015年基本覆盖我区有石漠化治理任务的县(市、区)。
二、实施范围
治理范围包括河池市、百色市、桂林市、崇左市、南宁市、来宾市、柳州市、贺州市、贵港市等9个市75个县(市、区)。2011年我区有35个县(市、区)列入全国200个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范围,2012年我区将争取新增20个县(市、区)左右,到2015年基本覆盖我区规划内有治理任务的县(市、区),获得国家石漠化治理专项资金的支持。
三、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2012-2015年,项目总投资17.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5亿元,占85%;地方配套2.6亿元,占15%.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地方配套资金由自治区负责;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地方配套资金由自治区和市县各分担50%.
(二)效益分析。
一是增加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的石山区森林植被将得到有效恢复,治理区域将提高森林覆盖率6%以上,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生态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通过石漠化综合治理,治理区域的石漠化得到遏制,生态开始步入良性循环。
二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实施坡改梯、培肥沃土工程,改变地面形态和土壤结构,减少坡耕地,培肥土壤,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实施排灌沟渠、蓄水池、拦河坝、农田防护堤、田间生产道路等工程,保护农田,改善农田灌溉条件,为农业生产创造良好条件,保证粮食增产增收。各地还将石漠化治理与产业发展、农民致富相结合,积极发展竹子、苏木、核桃、板栗、柿子、山楂、金银花等当地特色产业,既增加植被,又增加农民收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自治区已成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自治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建立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财政、农业、水利、林业、水产畜牧等部门相互配合、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各相关市、县(市、区)应成立跨部门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农业、水利、林业、水产畜牧等部门配合,按照“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按照“全区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治理石漠化”的工作思路,多渠道、多方位筹措建设资金。建立以中央投资为主,地方配套的投入保障机制,积极推行群众投工投劳承诺制,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的新格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项目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工程建设实行报账制,以工程检查验收结果作为支付工程资金的依据;坚持专项资金年度审计制度,加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实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公开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运行监察制和项目竣工验收制。建立完善质量管理、监控和技术监督体系,确保石漠化治理各项工程的建设质量。
(四)加强宣传,全面提高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广播、电视、电影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图片和宣传资料,举办科技下乡活动等措施,大力宣传石漠化带来的严重生态危害,提高岩溶地区群众对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重要意义的认识,激发群众积极参与石漠化治理各项工程建设,掀起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新高潮。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让广大山区群众学法、懂法,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保护和巩固石漠化治理成果。
(五)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扩大岩溶地区劳务输出。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切实控制人口的过度增长。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扩大劳务输出,缓解岩溶地区尖锐的人地矛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