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公告[2012]2号
颁布时间:2012-04-17 14:18:54.000 发文单位:其他地方机构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一、二期)已完成相关设施建设并封关运作。为更好落实保税港区相关优惠政策,实施有效监管,按照《海关总署关于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关区代码管理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保税港区不同性质货物分别实行不同海关关区代码;对保税功能区进出区货物实施“提前报关,卡口分流、实货放行”监管模式,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厦门海沧保税港区(含一、二期,以下简称“海沧保税港区”),其进出口口岸作业区海关关区代码为3708,保税功能区海关关区代码为3709.海沧保税港区主管海关为厦门海关驻海沧办事处(以下简称“海沧办”),海关在海沧联检中心受理海沧保税港区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手续。
二、海沧保税港区自2012年5月1日开始启用口岸作业区海关关区代码3708,保税功能区仍使用关区代码3709,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对注册地非属海沧保税港区内的企业通过海沧保税港区口岸作业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且在口岸海关(海沧办)办理报关等直达手续时,报关单“申报现场”栏目应当使用口岸作业区海关关区代码3708;
(二)对注册地属海沧保税港区内的企业在向主管海关(海沧办)办理备案、直达、卡口管理、核销等海关手续时,应当使用保税功能区海关关区代码3709;
(三)对注册地属海沧保税港区内的企业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应当在海沧保税港区主管海关(海沧办)办理报关等直达手续,备案清单“申报现场”使用保税功能区代码3709,备案清单“进/出口口岸”填报实际进出境口岸关区代码;如进出境口岸不在海沧保税港区主管海关(海沧办)辖区内的,且货物需通过海沧保税港区保税功能区的,经保税港区主管海关(海沧办)批准,可以直接在口岸海关办理报关等直达手续,其备案清单“申报现场”使用相应口岸的海关关区代码,备案清单“进/出口口岸”填报实际进出境口岸关区代码;
(四)对注册地属海沧保税港区内的企业在区外从事对外贸易业务且货物不实际进出海沧保税港区的,可以在收发货人所在地或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地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其报关单“申报现场”使用相应主管海关关区代码,报关单“进/出口口岸”填报实际进出境口岸关区代码;
(五)对于注册地非保税港区内企业的货物进出保税功能区时,报关单“申报现场”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关区代码,如在海沧办申报,填“3709”,“进出口岸”填“3709”。
三、自2012年5月1日起,对通过保税功能区进出的货物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提前报关,卡口分流、实货放行”监管模式或“货到报关”监管模式。
四、进出口企业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有关公告或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一)福建电子口岸
咨询电话:5329958.
(二)厦门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
咨询电话:2357115.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