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评价[2012]112号
颁布时间:2012-04-19 09:57:34.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资委
各委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各区县国资委: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若干意见》(沪委发[2008]9号)以及我委2012年度重点工作的有关安排,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现对做好2012年度财务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财务监管工作总体要求
2012年度财务监管工作按照“全覆盖、严监管、抓关键、管重点”的总体思路,围绕委的中心工作,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管控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提升出资人财务监督水平为核心,继续加强各项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加快推进财务监管创新工作,进一步明确财务监管工作重点,形成适应企业发展新形势和国资监管新要求的财务监管体系,实现财务监督工作的支撑、引导、服务和监督作用。
二、加快推进财务监管创新工作
1、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各企业应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市国资委管理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沪国资委评价[2011]189号),一是继续完善财务预算工作,进一步围绕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充分融入经营预算、筹资预算、投资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质量。二是积极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已经形成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方案的企业,按照方案的要求推进实施工作。对尚未形成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方案的企业,尽快制定方案并推进实施。三是将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和财务风险预警、资金管理及财务信息化工作结合,探索形成全面预算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使之成为提高企业管控能力的有效手段。
2、深化和拓展财务风险预警体系,全面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各企业应根据市国资委财务风险预警工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拓展财务风险预警体系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实现生存类财务风险预警体系在各级子企业的全覆盖。二是推进产业类集团开展发展类财务风险预警体系的试点工作。三是深入开展财务风险成因分析,建立定期财务风险报告制度,及时跟踪风险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市国资委将根据企业的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管理,并采取差别化的管理措施。四是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需要,构建企业集团自身的财务风险预警体系,有条件的企业可将风险预警的范围扩展到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运营风险等,并逐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
3、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集中度。
各企业应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创新手段,提高资金集中管控能力。一是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资金集中管理工作方案,并加快推进方案实施,年内力争企业总体资金管理集中度有较大提升。二是各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加快推动资金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建设,为资金集中管理提供有效保障。三是各企业应根据资金需求,妥善安排融资结构,合理利用市场各种融资手段,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4、加强土地集中管理,加快推进土地“三个集中”。
各企业应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土地集中管理的意见》(沪国资委监察[2011]354号),一是检查“三个集中”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二是通过决算、审计等途径,动态跟踪土地的日常变化情况。三是加强对土地使用投入产出的分析和评价,评估土地使用的效果,促进土地有效合理使用。
5、推动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企业财务管控能力。
各企业应加快研究建设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的财务信息化系统,为开展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一是根据财务监管工作发展要求和企业自身特点,明确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建设方向和重点内容,形成有前瞻性、可操作的财务信息化建设方案。二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充分考虑现有资源和能力,进一步细化推进步骤,确保财务信息化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有条件的企业,抓紧推动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市国资委将出台财务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
6、把握“营改增”试点工作契机,探索企业新发展方式。
各企业应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一是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各项业务的稳定,实现“营改增”工作平稳衔接。二是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过渡期的有利政策,充分发挥试点企业的先发效应。三是要加强分析,合理判断“营改增”给企业长远发展带来的影响,积极探索应对措施,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四是加强企业税务筹划工作,保障企业纳税合法、合理。
三、继续加强各项财务基础管理工作
1、完善财务决算管理,发挥财务决算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功能。
各企业应按照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财务决算管理的内容,充分发挥财务决算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功能。一是在决算管理中要加强土地、资金、参股和境外企业等事项的跟踪和关注。二是加强对财务决算批复和经济责任审计中所提出问题的整改和检查,防止问题重复产生或拖而不决。
2、进一步提高财务动态监测工作的有效性,加强重大财务事项管控。
各企业应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国有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工作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12]9号)的工作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夯实快报及重大事项报告基础工作,在确保快报及时性、准确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快报监测范围全覆盖。二是要积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和政策变化,加强综合分析,提高运行质量。要密切关注资金、债务、成本费用、应收帐款、存货等指标的动态监测,实现对企业运营情况的及时掌控。三是要将重大事项管控贯穿于预算、决算、快报等财务监管全过程,真正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跟踪。
3、深化完善企业财务评价体系,推动分析评价在促进企业价值提升中的支撑作用。
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分析评价体系,深化财务分析评价的内容,加强分析成果的运用,充分发挥财务在战略决策、经营管理、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一是加强行业对标,改进管理。横向与央企、行业排头比,纵向与历史成绩比,既比经济数据等硬指标,也要比数据背后的理念、方法等软实力。二是及时开展宏观经济形势对企业运营的影响及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对企业运营中的重点情况和问题,如资金、土地、成本费用等进行专题分析。三是改进分析方法与手段,积极运用探索EVA、绩效评价、杜邦分析等方法在财务分析评价中的运用,工作方式上探索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子企业的财务评价书工作。
4、发挥决算审计和改制审计的外部监督作用,提升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进一步完善财务审计管理,发挥审计监管的作用。一是要加强对年度决算中介机构审计质量评价,选优汰劣;进一步落实子公司年度决算审计中介机构定期轮换制度。二是结合企业整体上市、重组等工作,做好改制审计相关的审核工作,并对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总结,提高企业改制工作效率,降低改制成本。三是充分运用清产核资的手段,对发现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财务状况异常变动、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等情形开展检查。
四、聚焦财务监管工作重点内容
各企业财务监管的各项工作中,梳理和明确财务管理的内涵,通过关键环节和重要项目的监管,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1、关注主业情况。一是要了解和掌握主业经营、调整变化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二是加强对主业发展情况的分析和评价,评估主业发展的效果,对主业发展提出建议。三是要积极推进内部资源整合,集中有限资源加快主业发展,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财务支持。
2、关注投资情况。一是要梳理现有投资情况,并重点关注投资与主业相关度以及投资回报情况。二是对年内新增投资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并结合可行性研究中的预计收益对投资做出评估。三是要对参股企业、境外投资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和梳理,并针对目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完善。
3、关注资金变化情况。一是要继续对照“杜绝违规担保、杜绝违规出借资金、杜绝私设小金库”的要求,进行自查并整改。二是对年度资金需求特别是短期到期的债务应尽早做好资金安排,保证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三是加强现金流量分析预测,并密切关注利率、信贷等货币政策的变化,做好融资安排,降低资金成本。四是加强对新融资工具的风险关注,确保资金安全。
4、关注成本费用。一是要严格执行成本费用的预算管理和控制,预算外的支出以及超预算项目应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二是要加强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重点关注材料成本(尤其是大宗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等项目。三是要高度关注在利用套期保值等创新手段锁定对企业效益影响较大的原材料成本的过程中相关的潜在风险。
5、关注税负变化。要加强不同财务管理环节和阶段的税务筹划,合理运用各种方法,降低税负。重点关注企业重组中税务问题、以及历史遗留的税务问题,降低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6、关注无形资产。除了加强对土地的分析外,还应重点加强对企业商标、专利权、资质许可以及销售网络、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关注,并探索建立无形资产财务管理、价值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
7、关注资产质量。加强资产质量的分析和评价,特别是要对应收账款、存货以及长期投资等项目的减值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对符合不良资产财务核销条件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确保资产的真实性。
五、加强财务监管工作体系建设
1、进一步深化委托监管单位财务监督管理,提高财务监管水平。
各委托监管单位应根据《关于对部分市属经营性国资实施委托监管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45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工作制度。一是加强基础管理。根据市国资委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预决算、财务快报和重大财务事项等基础工作,做好国有资产分析评价工作;推动所属监管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二是探索建立系统内部财务监管工作体系,创新管理手段,提升财务监管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条件的应逐步开展全面预算管理、风险预警、资金集中管理等工作,深化财务监督工作。三是各委托监管单位要加强与市国资委沟通,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国资委反馈。
2、贯彻落实国资监管大格局理念,加大区县财务监督工作力度。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市国资委对财务监管的总体要求,各区县应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基础管理。根据市国资委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预决算、财务快报和重大财务事项等基础工作,做好国有资产分析评价工作;推动所属监管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二是加强探索与创新。有条件的应逐步开展财务风险预警、资金集中管理等工作,深化财务监督工作。三是各区县要加强与市国资委沟通,及时将工作开展动态、遇到的问题等情况向市国资委反馈。
3、提升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财务监管工作发展的要求。
各企业应按照随着财务监管工作内容的不断深化,注重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全面预算、信息化、风险管控等新知识的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既掌握财务会计、经济金融专业知识,也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并具有广阔视野的复合型人才,更好地适应财务监管工作的发展。二是加强团队及文化建设。要积极创造团结、紧张、活泼、有序的工作氛围和环境,形成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使命感,相互协作并且富有激情的工作团队。三是完善公司财务主管人员管理制度,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财务领导人员队伍。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