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经贸技术[2012]240号
颁布时间:2012-04-20 11:25:53.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有关省行业协会、省质量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2012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2012]125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深化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建设
(一)积极促进工业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继续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根据工信部《关于深入开展“中国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的通知》(工信部科[2011]366号)精神,在2011年全省377家企业成为首批福建省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企业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发动更多的企业自愿参加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公布第二批质量信誉承诺名单,加强对承诺企业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重视质量、珍视信誉的社会氛围,扩大质量信誉承诺活动的社会影响。同时,加大对履行承诺的监督力度,敦促承诺企业按照承诺内容和要求履行质量等责任,提升工业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为推动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将从中选拔一批规模大、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信誉高、社会影响力强的企业推荐到工信部,成为国家级的质量信誉承诺企业。
(二)深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增强工业企业质量保证能力
贯彻工信部《关于在工业企业深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科[2011]337号)精神,充分发挥各级质量协会、各行业协会等机构的作用,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质量管理方法,重点宣传和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生产、可靠性管理、质量总体解决方案(TSQ)、软件过程改进(CMM)、统计过程控制(SPC)、现场管理(5S)、质量管理小组(QC)和信得过班组等10种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组织省质量协会、各行业质协等机构的质量管理专家,结合全国质量月等活动,面向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常年开展咨询、诊断和培训服务活动,传授、推广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质量管理工具的使用技能等,指导各企业结合实际采用和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企业推行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在医药、食品等行业大力推广GMP、HACCP、AS9100等专业性管理标准。
继续将质量管理的内容列入2012年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的工作内容之一。通过质量管理专家对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进行诊断辅导,并为企业推广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提高企业对质量管理的认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达到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目的。
(三)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培训、交流工作,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发挥各级质量协会、行业协会等机构的作用,组织有关质量管理专家开发和编写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知识的读本等教材,向企业进行宣传和普及,并针对企业不同层次的人员不定期举办质量管理培训。着力培养中小企业急需的质量管理骨干人员。帮助企业及员工学习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模式、现场管理改进等质量管理工具方法,为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打下基础。
组织质量管理专家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开展针对性的培训、辅导,为企业量身定制质量管理技术、质量工具及应用方法等,提升企业质量管理的水平。
(四)鼓励企业争优创先,争创省政府质量奖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文[2009]339号)等文件精神,配合省质监部门,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参与每年度的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评选。通过组织、推荐参评活动,普及、推广、应用卓越绩效模式等质量管理方法,推动全省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促进我省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方法和水平的整体提高,增强我省优秀企业和区域性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五)推进工业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和产品质量标准的贯彻实施
认真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达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0]65号)和《工业产品质量达标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推进工业产品质量达标备案工作,提高我省工业产品质量和达标水平。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推动工业产品质量标准的贯彻实施,杜绝无标准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促进我省工业产品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引导、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单位参与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根据我省工业发展现状的需要,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和行业标杆企业组建有关行业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与制修订适合我省工业发展的工业产品标准。
(六)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促进工业产品实物质量的提高
鼓励各设区市、有关部门多渠道地争取资金,支持围绕提高工业产品质量、制造过程质量保证能力和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新产品开发、工业检验和技术评价能力建设、产品质量攻关、提升工业企业品牌价值、提升中小企业生产加工能力、产品质量保障、产品检验检测等项目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促进工业产品实物质量的提高。
(七)大力推进品牌建设,通过实施品牌带动促进经济发展
认真贯彻工信部《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科[2011]347号)的精神,积极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等措施培育和争创品牌产品。组织、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等申报、评选和认定,塑造企业及产品形象,提高知名度和竞争力。通过品牌培育和争创名牌工作,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得到进一步提高。鼓励设区市政府,对取得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等荣誉的产品和企业予以奖励,支持本地区品牌建设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产品质量、支持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开展“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
按照工信部的统一部署,在深化工业质量品牌建设的基础上开展2012“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以下简称建设年活动)。一是聚焦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药品和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问题,以宣贯新版HACCP和GMP管理体系规范为抓手,开展“促进药品和婴幼儿奶粉生产质量安全”活动,推动一批药品和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二是以“加快工业品牌培育”为主体,通过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带动地区和行业推进品牌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高品牌培育能力和品牌价值。三是借鉴国际通用的标杆管理方法,开展“千家企业学标杆,提升质量促转型”活动。以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为主题,总结提炼并组织企业学习实践质量管理标杆经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一)“促进药品和婴幼儿奶粉生产质量安全”活动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组织本地区的药品和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开展“促进药品和婴幼儿奶粉生产质量安全”活动,在宣传动员和组织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培训、咨询和新版转换指导和体系认证等服务的基础上,所有药品和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要分别将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GB/T27341-2012)并开展体系认证作为此次活动的重点和主要内容,加强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
(二)“大力推进工业品牌培育”活动
根据全省经贸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今年全省开展10家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的工作,将按照工信部品牌培育试点工作的要求,分不同阶段开展品牌培育试点工作。重点为试点企业以及其他工业企业宣贯《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第一部分 实施指南》和《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第二部分 评价指南》(工信厅科函[2011]719号文印发),交流和推广品牌培育工作中的经验和具体做法,指导广大工业企业根据行业、产品、工艺等特点,建立品牌战略目标,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高我省工业企业的品牌培育能力和品牌竞争力。
(三)“千家企业学标杆,提升质量促转型”活动
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2012]64号)的精神,开展“质量标杆”活动。依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组织企业申报“质量标杆”的评选,省里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企业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我省的“质量标杆”。同时,积极推荐我省的“质量标杆”参与工信部全国性的“质量标杆”评选。
通过“质量标杆”活动,发挥优秀企业的榜样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工业企业学习和实践“质量标杆”的成功经验,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促进企业提高质量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