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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登记官考核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建房[2012]4号

颁布时间:2012-05-03 15:09:06.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龙岩市房管局,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试行)的通知》(建房[2009]61号)精神,我省已先后组织5期房屋登记官考前培训班,共培训1000人左右。为做好房屋登记官考核工作,经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同意,定于2012年6月9 ~10日举行我省房屋登记官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报名

  实行房屋登记审核人员(以下简称“房屋登记官”)持证上岗是《房屋登记办法》确定的一项制度。按照建房〔2009〕61号文规定,房屋登记审核人员通过培训考核或确认,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由于房屋登记官考核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房屋登记官考核报名工作,并按照报考条件严格把关,确保房屋登记官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登记机构在岗人员,取得房地产及法律、规划、建筑、土地管理、测绘、经济等房地产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后,从事房地产管理、登记、交易工作满3年的人员;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后,从事房地产管理、登记、交易工作满4年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房屋登记官考试。

  (二)网上报名时间

  我省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2年5月9日~15日,请考生登陆中国房地产产权网(www.ccret.org.cn)点击进入登记官培训考核专题“报名窗口”报名。报名人员应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在报名完成后打印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市(县)登记机构公章。各设区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房屋登记机构)应督促所辖县(市)房屋登记机构人员按时报名,逾期“报名窗口”将关闭。

  (三)资格审查

  各设区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房屋登记机构)负责报名初审,并于5月21日前将报名资料(报名表和二代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统一报省房地产业协会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查询

  报名人员可于5月28日后登陆中国房地产产权网(www.ccret.org.cn),在登记官培训考核专题报名窗口,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报名结果。如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请持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于5月30日前向省房地产业协会咨询。

  三、考核具体工作

  (一)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房地产登记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登记实务与案例两个科目,均为上机闭卷考试,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考核时间地点

  全省房屋登记官考核时间统一定于2012年6月9日~10日,两天分四场考试,每天上、下午各安排一场,每场考试两个科目。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核工作要求

  目前,全国房屋登记官考核成绩合格率仅25%,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时间组织报考人员认真复习,进一步调动报考人员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所有报名人员不得缺考,因故缺考的,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书面向省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考核工作由省厅负责组织,考务工作委托省房地产业协会具体实施。准考证由省房地产业协会统一编排发放。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一代身份证和无法读取芯片信息的二代身份证无法参加考试)进入考场。

  (二)考试全程实行录像监控。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或考试后经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不再准予其报名。

  (三)考核报名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省房地产业协会通信地址:福州市湖滨路后曹巷45号望湖新苑1-105,邮编:350001。

  联系人:陈丽恒 电话:0591-87543732

  林丽华 电话:0591-87543594

  传真:0591-87543735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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