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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建[2012]85号

颁布时间:2012-05-04 11:53:4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按照“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的主题要求,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如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加强“防灾减灾日”的宣传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广开思路,突出特色,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动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要通过举办专题知识讲座、观看防灾减灾影视作品,开展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活动。二要通过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资料等方式,开展防灾减灾科普教育活动。三要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演练,使大家掌握避险自救技能,全面提高防灾应急能力。

  二、开展居民住房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建筑物与住房风险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一要排查危旧房屋安全隐患,加强对应补救措施。二要排查建筑物幕墙、建筑外悬挂物等设施的安全隐患。三要排查堵塞社区及房屋建筑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建筑工地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建筑工地的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一要排查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周边建筑工地临时围墙的安全隐患。二要督促企业排查施工现场特别是临时施工工棚和宿舍的安全隐患。三要督促企业根据气候变化,强化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塔吊、脚手架、基坑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落实责任,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推进城市防灾规划编制和实施

  保障城市防灾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实施。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等新技术,提高城市防灾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水平。

  五、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应急宣传教育以及应急演练等。适当配备抢修抢险车辆和器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证抢修抢险队伍能随时整装待发,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防灾减灾日”有关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于2012年5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厅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育军

  联系电话:0371—68080811

  电子邮箱:liyj@hnjs.gov.cn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略)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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